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充分肯定国营农场工作成绩

第四节 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充分肯定国营农场工作成绩




  中央东北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一系列的农村经济政策,改进农场工作,于1961年12月
14日至24日,在哈尔滨举行了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印发了邓子恢同志在牡
丹江农垦局所做的报告,东北局第二书记欧阳钦同志和农垦部副部长肖克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同时,黑龙江省委召开了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欧阳钦同志热情地赞扬了
国营农场工作。他说:“国营农场工作者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农民的创业者。十几年来,
国营农场的全体职工,经过艰苦努力,把许多荒地变成了良田,建成了前所未有的社会主义的
全民所有制的新型农业,并且使其逐步完善起来,这是了不起的丰功伟绩。”欧阳钦同志的讲
话给国营农场工作者以极大的鼓舞。

  在这次会议上,总结和交流了办场工作的经验,并通过打破框子、解放思想,认真地讨论
了今后工作的方针任务,以及有关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加强党对农场工作领导等问题,
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首先,肯定了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
明确了农场的任务是:必须千方百计地向国家提供更多的商品粮、畜产品、工业原料、土特产
品和其他出口物资;继续扩大耕地面积;不断地总结以机械化为中心的技术改造的经验,向人
民公社示范;积极提供各种农作物和畜禽的优良品种,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帮助农村人民公社发
展生产。其次,进一步明确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是“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并指
出正确贯彻这一方针的中心问题在于正确确定各项生产的比例关系,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
都要为国营农场创造条件,大力促进各种生产的全面发展。第三,调整农场内部关系不适应生
产力发展的部分。其内容是:在管理体制方面,要改变对部分农场多头领导的现状;要实行政
企分开;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在管理制度方面,要实行国家对农场、农场
对生产队的“大包干”;为此,要实行定规模、定人员、定设备、定投资、定物资供应等的
“几定”;要实行超产分成;要建立健全以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经济核算为中心,以计划管
理、技术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为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根据承认差别,按
劳付酬的原则,改变平均主义的工资形式。在职工生活方面,要分给职工自留地;要努力解决
职工的住宅;要组织与发动职工家属参加生产;要办好职工食堂等。在场队规模方面,要改变
规模大层次多的现状,根据有利于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对场、队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于公
社化以来,有并入集体所有制公社、生产队的农场要整顿,要完全根据社员的意见,通过民主
协调确定他们退与不退。第四,大力发展生产力。国营农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适应垄作制
的农业机械的改造;要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和健全农业科学研究机构;要提高作物栽培技
术;要加强良种培育繁殖、肥料、水利、土壤改良等方面的基本建设。第五,进一步强调了加
强党对国营农场领导的重要性,明确了地方党委领导国营农场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