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成立及省属农场的调整
第二节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成立及省属农场的调整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黑龙江省恢复了农垦厅,将下放的农场
重新收归农垦厅统一管理。1968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时,大部分省农垦厅所属农场(不包括劳
改农场),其中包括原九三、赵光和红色草原三个农垦局所属农场,都归属生产建设兵团。
在省属农场下放的同时,省革命委员会为逐步把劳改农场改变为以基本群众为主要成分的
国营农场,在调出大部分劳改就业分子、充实基本群众的过程中,也将省劳改农场中的31个农
场下放给所在地方政府管理。至此,黑龙江省农垦系统除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其余农场均已
归各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管理。
省属国营农场下放以后,出现了管理混乱,农场经济急剧恶化的状况。为加强对国营农场
的领导,迅速扭转农场经济恶化的趋势,建设黑龙江垦区商品粮基地,国务院和省革命委员会
对国营农场的管理体制做了调整。1972年3月7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在哈尔滨成立。同
年7 月,建立了省农场管理局党委,隶属黑龙江省委。省农场管理局成立之后,将1968年下放
给5 个地区、25个市(县)领导的46个农牧场(其中包括省公安厅所属劳改农场31个)收归省
农场管理局领导。
1972年底,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1968年由内蒙古自治区划归黑龙江省的呼伦贝尔盟和大
兴安岭地区所属31个农牧场交省农场管理局统一领导。
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以后,逐步设立了合江、绥化、黑河、嫩江、大兴安岭和呼伦贝尔
盟6 个农场分局,先后收归省属农牧场81个,总面积为5 200万亩,其中耕地1 756万亩。总人
口达47万人,其中职工24万人。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所属农场情况:
嫩江分局:依安农场、泰来农场、福安农场、东明牧场、富裕牧场、老莱农场、巨浪牧场、
绿色草原牧场。
合江分局:香兰农场、笔架山农场、莲江口农场、合江良种场、梧桐河农场、鹤立河农场。
绥化分局:海伦农场、绥棱农场、和平种畜场、红光农场、安达畜牧场、肇源农场。
黑河分局:龙门农场、龙镇农场、襄河种马场、引龙河农场、格球山农场、尾山农场、长
水河农场、嫩江农场、北安实验场、永丰农场、七星泡农场、花园农场、山河农场、华山农场、
嫩北农场、北安农场、建边农场。
呼伦贝尔分局:室伟牧场、哈达图农牧场、嵯岗牧场、恩和牧场、托尼河农牧场、敖尔金
牧场、苏沁农牧场、谢尔塔拉种牛场、扎兰屯农场、三河种马场、大雁种马场、绰尔河农场、
上库力牧场、伊敏河农牧场、那吉屯农场、拉布达林农牧场、牙克石牧场、格尼河农场、八一
马场。
大兴安岭分局:巴彦农场、东方红农场、五四农场、欧肯河农场、宜里农场、甘河农场、
扎赉河农场、诺敏河农场。
直属农场:庆阳农场、岔林河农场、阎家岗农场、香坊农场、海林农场、宁安农场、青年
农场。
此外,县营农场、部队农场和部分劳改农场不在两系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