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视经营管理
第五章 发展生产的有效举措
第一节 重视经营管理
早在1971年,党中央提出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的干部落实政策时,生产建设兵团已
开始落实。师、团、营、连各级“统统配上原农场的一两名干部作为副职,在师、团机关的各
业务部、处也都照此办理”。当年全兵团又重新起用了原农场干部 5 000多名。为总结兵团组
建以来的经验教训,提高现役军人对农场的经营管理能力,兵团于1972—1973年间,首先集训
团、师两级主管干部,普遍学习了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强调团以上的现役干部不仅要以战备
和带兵的军事指挥员的身份,领导所属的职工队伍,而且还要以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领导好所
属的企业。同时,各师、团都开办了基层干部训练班,集训营、连两级主管干部和业务干部。
在总结经验以后,兵团和省农场管理局都做出决定,要求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中
央对兵团实行财务包干,兵团也对师、团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结余留用,
超支不补,以丰补歉,一年一定”。同时,还相应地恢复和建立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统计、
农机具维修和保养等多项制度。许多单位还制定了各行业、各生产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度。1972
年,仅工业部门就先后建立7项制度。机械工业部门建立7种规章制度共43条。省农场管理局结
合20多年建场的经验,恢复和制定了财务、计划、劳动、定额、成本、物资管理等制度,初步
改变了省属农场无计划、无核算、无管理的“三无”现象。
推广克山、曙光两场增产的经验,开始重视科学技术工作。地处垦区西部的建设兵团五师
五十四团(克山农场),从1971年起生产逐年发展,1973年粮豆平均亩产126.15公斤,比当年
兵团粮食平均单产高出将近1倍,全团赢利233万元,26个生产队无一亏损。三师三十一团(曙
光农场)五连自1965年开始,坚持以积肥改土为中心搞农田基本建设,每年积肥万吨以上,同
时营造防护林带14条。1971、1972年连续两年粮食单产200公斤以上,1973年许多农场遭灾,
大幅减产,而五连的粮食单产仍达189公斤,大豆单产136公斤,10年连年赢利,共上缴利润140
余万元。这两个单位的经验证明,只有科学种田,才能发展生产,特别是机械化大生产,更需
要严格的科学管理和适应机械化生产的农艺。
根据克山、曙光两场的经验,从1972年开始,垦区就着重抓科学技术工作,落实了知识分
子政策,使绝大多数被改行、下放的技术人员归口归队;恢复了兵团和师的科研机构,各团要
求建立科研连,连队建科研班,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省农场局各分局有实验场,农场有实验
站,生产队有科研小组,以原有的农场技术干部为骨干开展群众性科研工作。兵团和省农场局
为了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还召开了一系列科研工作会议,交流和总结科学种田的经验,制定
和公布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实行方案。
1971年,生产建设兵团在一份调查报告中,总结出“把发挥人的作用和发挥机械作用对立
起来,生产效率就低”的结论。1972年11月,兵团首次召开了农业机械化会议,再一次重申要
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管理。兵团决定恢复已撤销4年的机务管理机构,
使原有的技术人员归队,建立了机务人员常年轮训和技术考核、技术档案制度,恢复了包车组
的工作日记,制订并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机务管理制度。省农场局所属各农场分局和农
场也普遍开办各种技术工人训练班,同时重新制订公布了一系列机务管理制度。
恢复了“园田地”和家庭副业。1968年,兵团决定取消职工家庭副业。经过深入调查,兵
团于1974 年2月做出决定:“将连队房前屋后闲置土地,拨给职工部分园田地,家庭人口三人
以下的给三分五厘,四人以上的每户不超过五分。”还准许每户养育肥猪1~2头以及少数家禽,
交集体收购。省农场管理局1972年恢复机构后,规定职工及家属按人口每人分给3 分园田地,
而住宅周围田地不超过3分者不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