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生产的恢复及“五五”发展规划
第二节 农业生产的恢复及“五五”发展规划
1973年以后,国家和黑龙江省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纠正了农场工作中的一些失误,并
从资金、物资及其他方面给予支持,加上垦区内部管理的加强、农艺的恢复和提高,1974年农
业开始有了新的发展。当年,兵团的粮豆总产量由1973年的2.35亿公斤,猛增到7.35亿公斤。
省农场管理局所属农场,1974年也获得增产,当年粮豆总产量47 451.5万公斤,比1973年增加
21 165.8万公斤,增长86.7%;上交国家商品粮比1973年增长6.2倍。
1975年3月29 日,兵团党委转发了《十八团党委召开亏损单位座谈会情况的报告》,要求
全兵团采取措施,把低产亏损单位抓上去。抓了先进企业,也抓了拖腿单位,都从经营管理抓
起,加上前几年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了作用。1975年,垦区粮豆总产突破历史最高水平,达
到24.9亿公斤,平均亩产达到108公斤,上交粮豆达13亿公斤。当年,全兵团1 670万亩粮豆作
物,平均亩产115.85公斤。上交粮豆第一次突破10亿公斤,达到10.65亿公斤。
1968—1976年,在兵团成立的 8年间,特别是这一时期的后期,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兵团
耕地面积从1 384.9万亩增加到1 915.2万亩,增加 38.3%。1968年在第三师四个团的基础上,
在二师的支援下组建的第六师,原有耕地98万亩,到1975年已建成10个团,耕地面积过 342万
亩,为进一步开发三江平原的抚远三角洲奠定了基础。全兵团拖拉机由5 876台增加到9 388台,
谷物联合收割机由3 333台增加到4 621台,载重汽车从1 685台增加到3 450台,分别增加57.5%、
38.6%、105%;全兵团工农业总产值由1968年的4.72亿元,增加到1975年的10.07亿元,增加113.4%。
全兵团职工由1968年的 39.11万人,增加到1975年的58.87万人,增加50.5%。1972年至1975年,
省农场管理局成立的4年间,全局耕地面积扩大了130余万亩,粮豆平均单产由1972年的50.5公
斤逐步提高到1975年的88公斤,提高74%;粮豆总产由 27 700万公斤,增加到55 829万公斤,
增加101%;上交国家商品粮豆由 3 091.5万公斤,增加到23 627.5万公斤,猛增6.5倍,4年累
计为国家生产粮豆15.5亿公斤,上交4.6亿公斤。4年间,全局经营情况开始好转,1972年亏损
12 752万元,1975年亏损5 171万元,减亏幅度达60%左右。全局工农业总产值由15 875万元增
加到26 835万元,增加幅度达69%,其中农业增加74%。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农场总局把“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场”作为奋斗目标,
制订了1976—1980年发展规划。
1976年,当年粮豆作物播种2 399 万亩,总产25.4亿公斤,创垦区历史最高纪录,小麦单
产总产较上年增产一成。八五三、曙光农场粮食亩产超过500 斤,友谊、红旗岭、宝泉岭、红
旗、八五二、双鸭山、佳南等7个农场粮食亩产超过400斤,有476 个生产队粮(豆)单产超过
400斤。
1976年12月,全国第二次学大寨会议之后,为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农场总局
修订了垦区的“五五”发展规划。总的要求是“全党动员,苦战五年,普及大寨场,实现粮、
豆、猪、林超《纲要》”。为了实现这一宏伟规划,垦区在1976—1978年3 年间,基本建设投
资每年平均投资额2.4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