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生产的发展及“三为主”方针
第三节 工业生产的发展及“三为主”方针
“文革”以前,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垦区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兵团成立以后,
为解决工业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兵团决定自力更生、勤俭创业,分担国家困难,大力发展工
业。
从1967年开始,垦区工业进入全面发展时期,相继建立了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1969年加
紧兴建浩良河化肥厂,1970年开始筹建跃进山钢铁厂和小岭水泥厂,1971年兴建林源炼油厂。
同时,小钢铁、小化肥、小水泥、小煤窑、小农机等“五小企业”,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起来。
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兵团先后又兴建和扩建了一批糖、机制纸、奶制品、肉类加工、糠醛和
淀粉等工业企业。
这一时期,兴建和扩建的工业企业,对兵团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获得了较好的
经济效益。第一,弥补了国家物资供应不足,保证了生产和生活的急需。如1975年年产原煤60
余万吨,缓和了垦区燃料短缺的矛盾,从13 665 万元增至38 100万元,7年时间,仅工业产值
就增加12亿多元,工业利润接近2 亿元。第三,安排了部分劳动力。平均每年工业职工人数增
加 3万多人。第四,初步改善了垦区的产业结构,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垦区单一经营农业的局面。
1968年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9%,到1975年上升到37.8%。第五,工业商品生产有了较
快发展,初步改变了自给性生产的局面。如机制纸、糖、白酒等产品的商品率都在 70%以上,
而糠醛、淀粉等基本上属商品生产,还为国家争取了外汇。
兵团在发展工业过程中,把国家投资和垦区原有积累和相当部分用于发展工业。据统计,
兵团8 年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量为13.9亿元。在工业发展中,多着眼于需要,急于求成,全面上
马,耗费了资金,有的经济效果并不好。这些问题为后来工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借
鉴。省农场管理局成立的4 年间,尽管生产、经营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工业基础差,特别是
农副产品加工工业的生产能力低,全局1975年生产总值15 87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1 751万元,
占工农业总产值74%,工业产值4 124万元,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6%,而其产品的90%属于自给
性生产。
省农场总局成立后,垦区工业继续保持着发展的势头。1976年 4月,总局发出了“大办农
机修造和化肥工业”的号召,同年 8月,提出“从小土群做起,以小型为主,土法上马为主,
群众自办为主”的工业发展方针。1977年 6月垦区召开了千人规模的工业学大庆会议,进一步
确定了“五五”期间集中力量发展“五小”工业的主攻方向。
在1976年至1978年的 3年间,垦区工业具有相当的规模,形成了包括冶金、电力、燃料、
石油、化学、机械、建材、锯材、食品、缝纫、纺织、皮革和文教用品以及交通运输等多种行
业,具有8亿余元的生产能力。中小企业发展为786个,工副业总产值增加到 5.3亿元,占工农
业总产值的35.5%。
工副业的迅速发展,加速了垦区的农业机械化,调整了国营农场的产业结构,为开展多种
经营、增加外贸出口、活跃城乡市场、改善职工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