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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提出“重点武装黑龙江的国营农场”

第五节 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提出“重点武装黑龙江的国营农场”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召开的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号召和动员全国人民在20 世纪
末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鉴于国营农场在我国
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鉴于它的巨大潜力还没有发挥出来,党中央决定从各方面加强对国
营农场的领导和支持。

  1977年12月12日至1978年1月25 日,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充分地
肯定了全国农垦事业的成就和贡献,明确地规定了把国营农场建设成“四个基地”(商品粮生
产、工业原料生产、农畜土特产品出口、城郊和工矿区农牧场成为副食品生产等)的战略目标;
提出了“大治”国营农场,开展“一批两打三整顿(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和打击贪
污盗窃、投机倒把,把领导班子、职工队伍和企业管理整顿好)的具体任务;解决了有利于国
营农场调动积极因素的几个政策性问题;确立了黑龙江、新疆、广东、云南四个垦区由国务院
主管部门和省(区)双重领导,以省(区)为主,物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供应的体制。这
次会议还提出了许多在当时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政策和措施。提出了“要实行党委领
导下的场长负责制”,“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国营
农场以生产为主,要认真搞好企业管理”,“健全政治工作机构,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试行财务包干,一年一定的办法”,在分配上要反对平均主义等。

  这次会议的主要成就都反映在1978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纪要》中。
会议决定“首先重点武装黑龙江的国营农场,在北大荒打一场大会战,使那里的国营农场提高
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和扩大垦荒规模”。《纪要》还具体地规定了黑龙江垦区1978年至1980年
间开荒、粮豆单产、总产、上交、出口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决定根据这些经济指标增加国家投
资。这次会议对垦区广大职工起了巨大的鼓舞和动员作用。省农场总局下发了[1978]1 号文
件,提出了当年实现“六三一”(总产60亿斤,上交30亿斤,其中大豆10亿斤)的奋斗目标,
向全垦区发出了“动员起来,打响北大荒会战第一炮”的战斗号召。

  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以后,经李先念副主席和国务院余秋里等3位副总理批准,于1978
年3月26日至4月21日,由国务院计委、农林、财政、一机、水电、商业、供销、外贸、轻工、
化工、石油、冶金、文化、铁道、交通、公安、卫生、教育、物资、农垦、中国科学院等21个
单位、45人组成的工作组,对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调查。

  工作组于1978年5月24 日形成了《国务院赴黑龙江农场工作组关于黑龙江国营农场情况的
报告》。《报告》提出:“大家从每个农业工人每年生产粮食1 万多斤,全省农场每年上交商
品粮20亿斤的现状,展望了加速扩大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前景,认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经过20多
年的生产建设,已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大规模开发三江平原,提供了继续前进
的依托阵地。一致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开发三江平原,建设黑龙江商品粮基地的决策,
表示各个部门都要齐心协力,支持和促进国营农场事业的发展。”

  国务院工作组下到农场和生产连队以后,发扬重视调查研究和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优良传
统,采取边调查、边商量、边解决的办法,凡是需要而又能够就地解决的问题,都争取就地解
决。其中有些问题是拖延很久的问题。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提出需要黑龙江省委和国
务院有关部委认真研究,帮助解决。

  工作组对垦区提出的改进工作意见、帮助解决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10多项内容,经过全
面调查研究形成了19份专题报告呈国务院。工作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速开
发三江平原、建设黑龙江商品粮基地的决策,为制定黑龙江省及垦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中央
和省委指导垦区的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