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产业结构及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产业结构及所有制结构
历史上,国营农场长期在产品经济的轨道上运行,生产计划由国家安排,生产资料由国家
调拨,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财务统收统支,商品意识淡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结构长
期以种植业为主,林牧副渔比重偏低,工业主要围绕农业办工业,第三产业是以生产、生活服
务为主,产值只计算工农业总产值,自然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多数人集聚在耕地上等种种弊端,
严重地阻碍了农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只重视粮
食种植业,忽视经济种植业和林业、牧业、渔业的状况改变过来”。要求国营农场“搞好多种
经营,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业,尽快建成农工商联合企业”。在中央
《决定》的推动下,在全国经济改革的高潮中,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产业结构得以逐步调整。
产业结构的调整,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大农业
根据自然优势,在稳定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充分利用林地、水面、草原,大力发展多种
经营,把工作重点放到畜牧业、养殖业上,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尽快形成地区优势产
业。1985年乳牛存栏3.5万头,其中户养2.5万头。年产奶5.6 万吨,已有乳粉厂16家,成为种
养加一条龙的新兴生产线。建立肉禽生产基地、黑豆果生产基地、瘦肉型三江白猪生产基地、
肉牛生产基地等,发挥各地不同的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的产业结构。
二、工业
局、场、队、户四级工业作为发展垦区经济的主体,以食品加工业、饲料工业、建材工业
为三大支柱,积极发展项目小、投资少、效益高的“短、平、快”企业,围绕重点产品、出口
产品、名优产品,积极引进、采用先进技术,生产既有广阔市场又能发挥优势的拳头产品,逐
步建立起具有垦区特色的骨干工业基地。如兴凯湖农场造纸工业,八五一○农场的焦炭工业,
九三、宝泉岭管理局的制糖工业,八五一一农场的食品工业,八五○农场的糖乳工业。在开拓
新兴工业产品的过程中,注意合理布局,尽可能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要
求,不断提高转化的效率和经济效益。积极扶持队办企业,以迅速吸收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
三、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为重点的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六五”期间,把劳动
力的流向引导到开展第三产业上,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经济给予扶持,使之尽可能与垦区的
经济达到同步协调发展的水平。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初步使农场经济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促
进国营农场由种植业生产粮食为主,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转变,由农产品粗加工初级产品为
主,向多次增值深加工最终产品转变;由经营农业为主,向农工商综合经营转变,逐步走向布
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系列化。
1982年1 月,总局提出改善商业流通领域的四项措施:一是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经营和联
合企业;二是改变垦区商业只起保障供给作用的状况,把收购和推销多种经营产品的责任担当
起来;三是积极推行商业产销合同制;四是加强流通设施的建设,建立一批布局合理的肉、蛋、
禽、鱼等食品冷藏、储运设施,做到常年生产、常年收购。
在经济发展速度上,1949—1978年的30年中,垦区是以扩大耕地面积和增加设备投资而取
得的“速度型”经济,年平均增长22.2%,累计亏损 13.9亿元,平均每增长1%,就要亏损6 276
万元。1979—1985年的7年,是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而取得的“结构型”
经济,平均年增长8.3%,累计盈利3.9亿元,平均每增长1%,获得4 728万元的利润。1978年以
前,垦区是农工型的生产管理,1979年后是农工商型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逐步好转。
省国营农场一直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机械化大农业为特点。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在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几乎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少量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曾被纳入全民所
有制轨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的深化,由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发展
为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多层次结构,集体、个体经济得到逐步发展。个体经济具有生产规模
小、经营灵活多样、易于分散活动的特点,投资少,收效快,有利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比
较适合以手工劳动为特征的低水平的生产力,吸引着待业青年、从农业分离出来的劳动力和有
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国营农场内部,在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导下,全民、集体、个体等多种
经济形式合理分工、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共同发展。一方面使全民所有制农业的剩余劳动力
有了出路,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其他行业,又增加集体
和个体经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