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有农场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第二节 国有农场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在对传统的农业经营体制的扬弃与创新过程中,在经历了几种经营模式的探索和试验后,
黑龙江垦区创建了为实践所证明行之有效的“四到户、两自理”的科学模式,建立了以家庭农
场为基础,“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符合垦区农业生产力水平、
深得广大干部职工拥护的基本经营制度,这是垦区多年改革的重大成果。
一、试办职工家庭农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营农场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由承包到生产队、班、
组,逐步向承包到职工家庭或个人方向发展。
1983年8月,国家主要领导同志在新疆视察期间指出,国营农场要办职工家庭农场,即“大
农场套小农场”,农场通过经济纽带、经济合同,通过生产前后的服务和家庭农场联系起来,
形成大农场的整个体系。同年8 月,在新疆石河子召开的全国农垦工作汇报会后,这一重要指
示精神在全国农垦系统进行了传达贯彻。
1983年9 月中旬,在省农垦总局党委(扩大)会议上,总局党委提出实行家庭承包,试办
家庭农场的“六个有利于”:有利于变行政手段为经济手段管理企业;有利于激发广大工人的
积极性创造性,使企业发展具有内在动力;有利于职工闲散资金投入生产建设,增加扩大再生
产能力;有利于富余人员分离出来,下“农业车”,上“多种经营马”;有利于把一切有劳动
能力的人员吸收进家庭农场,实现充分就业,节省国家大量工资;有利于推动农场机构改革和
功能转变。总之,搞家庭承包,办家庭农场必将引起农场经济体制上的巨大变革,为创办具有
中国特色的国营农场打开坚冰,开通航道。一定要敏锐地抓住家庭农场这个突破常规性的新事
物,大胆试办,摸索经验,为整个国营农场经济体制改革趟出一条新路子。总局要求每个农场
在1983年冬天都要搞一到几个家庭农场的试点,有领导有步骤的积极试验。
1983年12月,在总局党委工作会议上,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垦区经营承包责任制
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垦区试办职工家庭农场的几点意见》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指出,以
手工劳动为主的玉米、水稻、杂粮、甜菜等种植业以及林、牧、副、渔各业要普遍实行承包到
劳、承包到户,办家庭农场;机械化作业为主的麦、豆生产,也要逐步冲破大组承包的框框,
朝着机组承包和家庭承包的方向发展,积极试办家庭农场。
会议上,八五八农场介绍了王木存家庭农场承包经营的成功经验。王木存是1958年转业的
老军垦,是农场十五队的机务工人。1983年,他在农村改革的大潮下,顶着“私心重、开倒车、
出风头、想发财”的种种议论,带领爱人、两个儿子、儿媳、女儿全家承包生产队2 200 亩耕
地,租赁生产队一组两套农机具,与农场签订了3 年的承包合同。实行完成国家定购粮和利费
税后,剩余全部归己,自负盈亏,全奖全赔的“大包干”分配办法。王木存的“大包干”,是
黑龙江垦区历史上第一个职工家庭农场的缩影。经过一个生产周期,王木存家庭农场种植业总
收入117 076元,总支出89 733元,盈利27 343元。除上缴生产队利润22 500元,工资外纯收
入4 843 元。这户家庭农场被总局授予模范家庭农场称号。王木存这一农业经营改革探索者的
成功经验在大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会议印发了省委农村工作部题为《国营农场的新开拓——对嫩江管理局查哈阳、依安农场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以两个农场由亏损大户改变成盈利大户的事实,充分肯定了国
营农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向。1983年,垦区出现了20多个家庭农场。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通知》一号文件指出:“国营农场应继续进行改
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机械化水平较高,不便家庭承包的,也可实行机组
承包。”农场总局于 1月下发了《关于垦区试办职工家庭农场的几点意见》,经过积极引导,
1984年黑龙江垦区推行联产承包和兴办家庭农场有了新进展,已办起 4 907个家庭农场,承包
耕地和参加职工在农牧生产队中所占比例都约为5%。
家庭农场所承包的土地、山林、水面为国家所有,根据合同职工有较长时期(一般为15年)
的使用权,同时自己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资金,劳动力不再受农场统一支配和管理。家庭农
场除了依据国家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外,生产经营权完全由职工自主负责。兴办家庭农场后,职
工工资及各种补贴记入档案,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保留不变。家庭农场兴办初期,“大农场”大
都采取扶持政策,按月借给相当于基本工资30%~70%的生活费,年终决算时收缴。为有利于推
行家庭承包经营,对部分家庭农场采取过渡性的共负盈亏办法,种植业家庭农场直接费用,基
本上由农场垫支,收取资金占用费,年终以上交粮抵扣。家庭农场与“大农场”的收益分配是:
家庭农场交够农场利费和国家税后全部归己,丰歉自己调节。家庭农场所产粮豆,全部交农场
处理,合同任务内按统购价,超产部分按议价。牧、渔产品及经济作物、庭院经济产品基本上
自己销售。
从1984年,黑龙江垦区开始全面试办家庭农场。这一年,国家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集中资
金保重点建设的需要,在信贷、财政、价格、税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国有企业拨
款改贷款,提高农业贷款利率,取消亏损补贴,调整工农业产品比价,增加一些新的税种税目,
使垦区政策性减收增支达2.75亿元,垦区经济建设进入十分艰难时期。唯有实施改革,才能激
发企业内在的活力。
国营农场试办职工家庭农场是打破几十年传统经营模式,实行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垦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大震荡、观念大冲突、 感情大调整。 由于
“一左二旧”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片面强调国营农场特殊,不是农村,怕
办家庭农场会影响全民所有制性质,国营职工名存实亡,社会地位下降,特别是拿工资、住公
房、公费医疗等“优越性”受到威胁。有些人怕分田到户影响农业机械化,破坏大农业生产体
系和整套的农艺、农机技术。还有些人甚至认为,办家庭农场是生产力倒退,不符合我国国营
农场场情,会出现两极分化现象等。从1984年到1985年初,围绕国营农场要不要办家庭农场的
争论遍及全垦区,反应激烈。这一时期,家庭农场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在风云激荡的改革大潮形势下,面对改革中的思想阻力,总局党委及各级党组织坚信,只
有首先搞好人们思想上清“左”除旧,才能有效地推进改革,实现除旧布新。在总局党委的统
一组织下,垦区上下展开了试办家庭农场的大讨论。讨论中,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认真学习了党
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一号文件,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农垦要试办家庭农场”的讲话精神,
坚持用中央的改革精神统一思想。从1984年到1985年,围绕要不要试办家庭农场的大讨论,遍
及垦区每个机关、每个农场、每个家庭,形成了浓厚的舆论和思想氛围。大讨论带来了思想大
解放;大讨论带来了改革上的大突破。具有勇于开拓精神的北大荒人,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
初步认识到国营农场再不改革,只能是越搞越死,越搞越穷。要活起来、富起来,就必须“摸
石头过河”,必须像农村改革那样进行改革,而试办家庭农场则(或)是解决国营农场今后发
展问题的方向。
1984年 8月23日,农牧渔业部在红兴隆管理局召开全国农垦工作会议,通过了《大力发展
和认真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试行草案)》两个重要文件。10
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系列
重要精神对统一垦区思想,推进以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国营农场农业经济改革起到了极大
促进作用。11月中旬,总局召开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座谈研讨会,并将座谈会《纪要》作为指导
性文件下发到农场。本年末统计,垦区家庭农场总数达34 357 个,承包耕地471万亩,约占总
耕地面积的16%,参加职工62 508人,约占农牧队职工人数的18%。
二、全面兴办家庭农场
从1985年,垦区开始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985—1988年为初始阶段1984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有15个单位
介绍了兴办家庭农场和调整产业结构经验。会上,进一步讨论了我省赴新疆、江苏考察团提出
的《关于国营农场兴办家庭农场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并于1985年2月5日正式下发,对
垦区兴办家庭农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垦区采取了土地承包到户、农机具转让给职工、实
行“大包干”分配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垦区掀起了兴办家庭农场的高潮。到1985年 3月统计,
垦区家庭农场猛增至13.6万个,承包耕地2 128.9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6.9%,参加职工21.5
万人,约占农业职工人数的72.4%。保留生产队,没有兴办家庭农场的只有引进国外机械的130
个生产队。同时,垦区约72%的大中型拖拉机和77%的收割机及绝大部分国产农具,以无抵押赊
购方式转让给了职工,账面净值3.35 亿元,占垦区全部生产用固定资产净值的1/4。绝大部分
役畜和一部分畜禽、畜舍也作了转让。分配形式普遍推行了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大包干”。
相当一部分生产队改成了管理服务站。春耕以后,不少场队出现了家庭农场自动合并、扩大规
模、数量缩减的情况。到1985年年末统计,除家庭林场增加外,其他各类家庭农场都有所减少,
总计减少1.5万个,其中主要是种植业家庭农场减少13万多个,减少约11%。年底垦区家庭农
场总数121 584个,其中种植业114 880个、林业2 452个、渔业653个、牧业3 649个。
1985年,垦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工作全面铺开,是垦区的“家庭农场年”。垦区的家庭农
场改革是继大规模开发建设北大荒之后的又一次新的探索和创业,是一次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
发展的重大变革,其历史意义十分深远。
1985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以兴办家庭农场为突
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垦区经济开始焕发生机和活力。21万农牧职工投入兴
办家庭农场的改革洪流,打破了沿袭30多年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出现了“大农场套小农场”
的新型体制,这场历史性变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我们长期渴望的实质性变化。劳动者在无人监
督管理下主动自觉创造性劳动问题开始得到解决了;“国家出钱,农工种地”的经营方式开始
改变,职工个人集资4 000 多万元购买生产资料;35%左右的农业工人种植了65%左右的耕地,
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过渡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兴办家庭农场后,吸收了7.3 万名家属和待
业青年参加生产,有4.4 万名固定职工从粮豆生产转到其他领域。由于家庭农场使剩余劳动力
和剩余时间得以充分利用,多种经营发展较快。1985年经济作物面积达102万亩,增长44%。养
殖业出现全面高涨态势,全垦区黄牛存栏比上年增长 32.8%,奶牛增长38%,猪增长13%,家禽
增长13.8%,家庭渔场由86户增加到782户。场队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都有显著发展。1985
年是垦区历史上少有的重灾之年。农业受灾面积占71.6%,约减产10 多亿斤粮豆。在垦区13多
万个家庭农场中,受灾的近6.3万个,其中绝产达1.4万个。垦区干部职工顽强抗灾,积极自救,
终于大灾之年获得了平年的收成,在消化生产资料涨价和各种减收增支因素的情况下,实现了
经营盈利,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省委常委、农工部长王玉生代表省委、省政府做了题为《总结经验,继续实践,把国营农
场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前进》的报告,对国营农场经济体制改革作了基本估价,肯定了兴办家庭
农场这场改革搞对了、搞得好。这场改革是在国营农场经济状况相当困难和自然灾害比较严重
的情况下进行的。兴办家庭农场从一开始就经受到严峻的考验,结果今年国营农场的生产力不
是遭到了破坏,而是获得了明显的发展。在全省粮豆总产减产两成的情况下,农场总局系统的
粮豆总产获得了接近去年水平的较好收成。畜牧业生产获得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化,新增场办
工业1 500多家,利润增长28%。工农业总产值大灾之年比上年增长8%,在生产资料涨价和大豆
降价的情况下,盈利水平比去年略有增加,这说明改革是搞得好的。
对1986年国营农场的改革,王玉生代表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稳定完善提高作为国营农
场改革的指导思想”。一要稳定完善提高“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要从劳动、规
模、技术三个效益统一上来稳定完善提高,从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上来完善提高,
从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完善提高。二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贸工农型产业
结构。搞好农场内部分工分业,横向实行林、牧、渔多种经营,纵向形成贸工农多种产业。三
要继续完善农场管理体制。省委明确规定:“省农场总局系统的国营农场不下放给地方管理,
继续保持其统一性和完整性。”在“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下,搞好“大农场”管理
体制改革,加强“大农场”统一经营的职能显得非常必要。这次会议还讨论修订了省委《关于
国营农场办好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即“十八条”)和总局提出的适应兴办家
庭农场新形势的11个单项改革方案。
自1986年春季开始,垦区家庭农场进入了调整完善的新阶段。调整完善的内容,主要在粮
豆种植、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与规模、农机具的经营方式、联户农场的分配形式和生产队的作
用与职能等几个方面。由于这场改革没有现成的方案,改革舆论环境和经济条件不宽松,加上
1985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许多家庭农场亏损挂账。一部分场队粮豆种植恢复了机组和
机耕队承包形式,种植业家庭农场数目减少。据1986年8月统计,全垦区种植业家庭农场共83 984
个,与1985年3 月统计比较,减少36%,其中独户减少30%,联户减少74%,承包耕地减少49%,
职工减少 24%。绝大多数场队将转让给职工的农机具收回改成了承包。大中型拖拉机收回率达
65.2%,收割机为52.5%,农具为46.6%,共计收回农机具价值2.17亿元,占全部转让价值的64%。
全垦区继续实行转让的大中型机车尚有3 937台,收割机3 454台,农具34 894台件,均约占1985
年末全垦区拥有量的 32%左右。联户农场的分配形式绝大部分按“十八条”要求改行了“定额
上交,超利分成,亏损分担”的办法。连同机组、机耕队承包等其他责任制形式在内,实行这
种办法的职工共计172 397人,约占全部参加承包职工总数的51%。全部独户家庭农场和少数联
户农场仍实行“大包干”分配办法。全总局仍实行“大包干”的职工共有153 849 人,约占参
加承包职工总数的46%,极少数职工实行“产量工资”等其他分配办法。生产队从1985 年下半
年开始,逐步充实加强,增配了必要的技术管理干部。
1986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
以中发[1986]8 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文件指
出:“在农垦企业内部,要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度,完善‘大农场套
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破除企业内部的‘大锅饭’,把职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农场统一
组织产前、产后服务的优越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垦企业在资源、技术、机械装备等方面的
优势,创造出最佳的效果。”中央8 号文件的下发,指明了农垦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是指导
农垦经济全面改革、开拓农垦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对黑龙江垦区当时和今后的经济发展
和深化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黑龙江农垦改革更无成型的经验可资借鉴。针对这一状况,
垦区从1986—1987年,利用 1年多的时间组织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
育活动,总结、推广了绥滨、尖山农场等一批先进典型。1986年10月,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
步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通知》和《黑龙江垦区经济体
制改革的总体设想的通知》,明确了垦区经济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稳
定、完善、提高”的改革方针,以及工作总原则。对家庭农场和其他承包形式引导调整,“总
的原则是:第一要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凡是适合承包到户或联户的,都应办家庭农场;
第二,要充分体现划小核算单位的原则,对机农联合大组和生产队承包的要引导进一步划小核
算单位;第三,要在充分重视发挥劳动效益的基础,尽量做到劳动、规模和技术三个效益的最
佳结合;第四,以效益为主,尽量少迁就公平,通过对占有生产资料少的职工给更多经营自主
权的途径,发动群众自我调节”。文件还对承包分配形式、农机具的经营管理、继续加强生产
队建设、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抓好配套改革等工作作了规定。随后,向省委、省政府正式作
出《关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报告》。12月,省委正式批复,同意报告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
机耕队不宜作为一种倡导的承包形式。
通过上下持续努力,职工家庭农场在稳定的基础上得到完善和提高,10万多个种植业家庭
农场在发挥劳动效益的前提下,注意了劳动、规模、技术效益的结合,提高了科学种田水平,
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不少家庭农场还采取了各种经济协作体形式,大小户内部之间,有机户
和无机户之间的关系开始协调,在统分结合上创造出许多好办法,提高了生产能力。越来越多
的家庭农场积极自筹生产资金,增加生产性投入,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向迈出较大步子。
农牧结合型家庭农场大批增加,实行“一业为主,兼营他业”,应变能力、经营能力提高了。
这些都给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经营模式初步奠定了基础。
1987年 6月,总局在宝泉岭管理局召开工作会议,绥滨农场在会上作了《我们是怎样办好
家庭农场的》经验介绍。会议充分肯定绥滨农场兴办家庭农场的改革方向,号召学习绥滨农场
建设生产协作体和“两借”变“两自”的成功经验。1987年,国家批准绥滨农场为全国农村改
革试验区,主要从事完善职工家庭农场和双层经营体制的试验,实现家庭农场规范化、国营农
场规范化,改变“国家出钱,职工种地”、“盈利归己,亏损挂账”的模式。这些都大大促进
了家庭农场的兴办与完善,形成了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的高潮。到1988 年3月,垦区兴办家庭农
场16.4万个,参与劳动力32.8万人,承包耕地2 235万亩,分别占劳动力和耕地总数的90%和87%。
大中型拖拉机转让自购比例达79%,联合收割机转让自购比例达72.2%,全面超过1985年水平。
在种植业家庭农场中,独户家庭农场比1985年增加4 万个,独户家庭农场占种植业家庭农场的
98%、劳力占90%、耕地占82%。实行“大包干”分配方式的劳动力已占承包总劳动力92%,机耕
队和生产队承包的比重已降到生产队总数的5%;家庭农场开始由“两借”向“两自”转化,所
有制结构、就业结构有所变化。垦区“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奠基工程已经完成。
1989—1992年为稳定阶段1989年总局党委印发了黑垦发[1989]1 号文件,提出兴办家庭
农场要“在稳定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方针。
1989年,总局党委提出兴办家庭农场要“在稳定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方针,进一步
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从这一阶段起,重点解决“统”与“分”、改革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同时,
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家庭农场稳定完善上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和组织制度建设。针对兴办家庭农场暴露出的问题,重点抓
了财务、产品、农机、土地、合同五项管理制度。如在财务管理上,整顿亏损大户,积极回收
欠款,机关包队和科技扶贫;在粮豆产品管理上,普遍推行“交售单轨制,价格双轨制”,规
定了粮豆统一进场处理,农场对家庭农场采取合同内外粮豆分别计价结算;在农机管理上,多
数生产队配备了机务副队长,对有机户场长进行了培训,严格了上车作业的资格审查,对农机
更新和大修理的资金提取作出规定,调整了机械作业收费标准;在土地管理上,强调了加强耕
地管理,普遍建立了培肥地力基金制度,有的还制定了鼓励送造有机肥的经济政策;在合同管
理方面,有些农场建立了合同调解委员会,更多的生产协作体内签订了横向合同。
(二)加强了生产队建设。绝大多数生产队推行了队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队长和队管理人
员的责权利进一步明确,他们的经济收入普遍与粮食征购、利费税收缴、欠款回收、人均收入
等指标挂钩,有的队还与三种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挂钩。一部分生产队进行了扩权试点,
已有204个生产队在银行开户,适当增加留利,鼓励兴办队办工业和第三产业。还有176个生产
队试验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
(三)清理家庭农场欠款。自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多数家庭农场经营是好的。1985
年重灾之年,家庭农场向农场上缴利润4 290万元,1986年又上缴农场9 689万元利润。但也有
少数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比较差,内部制度不健全,经营效果不好。在兴办家庭农场初期,由
于职工家庭农场生活费用、生产费用先向大农场“借支”,秋后结算,一度形成“贷(款)—
垫(资)—挂(账)”的恶性循环。家庭农场欠款成因很复杂,归纳起来,大致有四个原因:
一是试办家庭农场前两年,职工自主经营没经验,拿不出更多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只有靠农场
垫支。部分家庭农场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形成亏损,所有预借垫支资金成为家庭农场欠款。二
是对家庭农场产品和劳务收入失去控制,该收缴的利费收不上来,垫支的生产费用与生活费用
也收不回来,家庭农场负盈不负亏。三是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歉收,家庭农场入不抵支,经营
亏损无力上缴应缴费用和利润,家庭农场欠款灾年大幅度上升。
1989年,总局在垦区开展清理核实资金工作,进一步强调区别不同情况,认真清理各类欠
款。尤其对欠款10万元以上的挂账大户,要着力清理整顿。对积极偿还欠款的,可采取优惠政
策,适当减免资金占用费。11月,总局召开了由各管理局局长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下达
了清理家庭农场欠款的任务:1989年当年家庭农场应交款全部收回,陈欠收回3 亿元,并给各
管理局下达了收回欠款指标。经过一个冬天的努力,到1990 年4月,对家庭农场欠款清理基本
告一段落。
1989年冬至1990年春,对家庭农场欠款的清理、认定、回收及部分核销,进一步稳定了家
庭农场经营体制,家庭农场有了一定积累。1990 年9月,总局党委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深化垦
区农业改革的意见》,提出1991年垦区要继续稳定和完善以职工家庭农场为主的多种联产承包
责任制形式,在稳定的前提下,把农业改革与治理整顿、垦区发展、科技兴农和加强管理有机
结合起来,把完善的重点放到调整国家、农场、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和提高劳动、技术和规模三
个效益上,保证和促进垦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从1991年开始,垦区全面推行家庭农场生产、
生活资金“两自”办法,随后许多农场实行了叫价承租土地,谁出资(利费)高,谁有经营承
租土地的优先权,并且先交利费,俗称“上打租”。 这种机制激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资金由
“两借”向“两自”转变的步伐。
农机到户——通过转让或自购途径,把农机具的产权明晰到户,充分调动了家庭农场更新
农机具积极性,更新农机具的能力不断增强。核算到户——通过划小核算单位,最终把户作为
基本的生产经营核算单位。盈亏风险责任到户——由家庭农场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这个阶段,重点解决“统”与“分”、改革与管理和改革与稳定的有机结合,突出了在改
革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稳定完善上,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了家庭
农场的财务、产品、农机、合同、土地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清收欠
款,整顿亏损大户;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合理调整利费指标;科技兴农,推进适度规模经
营;汲取“两借”形成“贷(款)—垫(资)—挂(账)”恶性循环的教训,推进“两自”。
1993年至1996年为全面深化阶段党的十四大确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为垦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垦区农业改革步入快速推进、全面深化阶段。
这个阶段,家庭农场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两自”力度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经营、
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1989年,家庭农场职工生产费用自理率32.2%,生活费用自理率68.5%。
到1992年,生产费、生活费用自理率分别达到60.6%、 75.1%。到1996 年,垦区兴办的家庭农
场数量达20.3 万个,经营耕地占总耕地面积93.5%。家庭农场基本上实现了“土地到户”,通
过承包租赁方式把土地使用权明确落实到户,到1996年土地到户率达93.5%。伴随着“四到户”,
家庭农场生产费自理率,到1996年达 96.4%,生活费自理率达100%。这表明,家庭农场已经成
为农业生产投入的主体,家庭农场在垦区基本推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