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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五节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经过北大荒人在改革中的不断实践和探索,一个“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
营体制终于形成。它是以大农场(国有农场)的统一经营为主导,以家庭农场(小农场)的分
散经营为核心与基础,以国有土地为依托,通过承包与租赁环节,实行统分结合的一种新型的
农业经营体制。它标志着大、小农场间,除去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即领导与被领导的固有关
系以外,还有了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之间的经济契约关系,这实质上是承认大小
农场在经济活动中还有平等互利的新关系。这种新老关系的结合,恰恰是统分结合的依据,也
是统分适度的准绳。大小农场依此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大农场主要是转换职能,加强管理与服
务;小农场则自律自强,诚实经营求发展,大小农场密切配合,使黑龙江垦区农业在新体制的
轨道上快速发展。

  一、精简农场机构转换机关职能

  为适应建立双层经营体制的要求,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完善农场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等文件,加强了对作为统一经营层次的大农场的规范。各农场先后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型向经营
服务型的职能转换。按照“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精简了大农场机关。一般只保留了生产、
体改、行政三办,计财、劳资、审计三科,组织、宣传、纪检三部和工会、团委等部门,精减
机关人数一半以上,每年节约的行政管理费近百万元。如绥滨农场在1993年初就完成了农场的
机构改革,机关科室由原来的35个压缩到14个,人员减少60%,有21 个科室被撤销合并。各农
场按总局文件精神,不再与总局、分局对口设置机构或岗位专职专人,而是从农场实际出发,
根据工作量大小,实行一个科室多项职能,一个人员多项兼职,基本实现了“精简、统一、效
能”的原则。为进一步减轻农业职工负担,2000年垦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农场机构改革。

  二、加强统的功能强化五大管理

  为克服兴办家庭农场中的以包代管和重“分”轻“统”等问题,总局党委在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了“统”的功能,各分局、农场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
具体措施,加强了对家庭农场和其他承包经营组织在合同、土地、农机、产品、财务等方面的
管理,规范了分散经营层次的行为:

  加强了合同管理。各农场按照“内容全面,行文规范,责任、权利、义务具体明确”要求,
完善了承包合同制度,提高了合同覆盖率,杜绝了无合同承包或口头承包的现象,提高了合同
的规范性和执行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内容做到了明确具体,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承包方
(承租方)与发包方(出租方)都要严格执行。各场还把家庭农场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纳入统一
条款、统一印制的承包经营合同之中,运用利益驱动与合同制约,实现全作物、全面积、全过
程标准化。

  加强了土地管理。明确了土地承包(或租赁)后,所有权归国家,家庭农场只有使用权,
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或买卖。各农场还普遍建立了培肥地力制度,对土地质量进行评估,定出
奖罚办法,并收取培肥地力基金,对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基金予以返还。为保持农业政策的
稳定,防止执行政策中的随意性,避免家庭农场的短期行为,总局党委一直把土地固定工作作
为农业改革的重点之一来抓。截至1999年3月,垦区土地固定时间在10年以上的家庭农场达5.6
万户,占全部家庭农场数的25%,承包的耕地面积为58.6万公顷,占全部承包耕地的29%;固定
时间在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达16.6万户,占全部家庭农场74%,承包的耕地面积为159.1万公顷,
占全部承包耕地的80%;2000年土地固定工作又有新进展,承包土地固定时间在3年以上的家庭
农场9.1万户,占全部家庭农场的42.5%,比上年增加62.5%,承包的耕地面积为90 万公顷,占
全部承包耕地的46.4%,比上年增加53.6%;2001年,土地长期固定面积又有所增加,从而保证
了农业的稳定发展。

  加强产品管理。垦区农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粮食。在兴办家庭农场初期,由于缺乏经验和
以包代管,一些家庭农场在没有完成粮食上交任务和利费税的情况下,就把粮食私自卖掉,粮
款装进个人腰包,欠交的垫支款和利费税都挂在农场账上,极大地损害了农场和国家的利益;
也有一些家庭农场在“交够了农场的”以后,自己处理粮食,却遇到粮贩子的盘剥,因而自身
利益也受到损害。总局党委为了保护国家、农场和职工的利益,先后出台了有关加强家庭农场
产品管理的政策与规定,各农场根据总局文件精神,结合本场实际,出台了加强产品管理的实
施办法。

  加强农机管理。农业机械化是黑龙江垦区的独特优势。为了保证垦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
断提高,解决兴办家庭农场初期出现的机械分散、管理失控、三库一场撤销的问题,总局及时
下发了加强农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强调了推进以标准化为中心,以“六统一、七加强”为主要
内容的农机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农机管理“六统一”是指:统一停放和保管;统一油料供应;
统一指挥和管理;统一保养和维修验收标准;统一田间作业质量和验收标准;统一田间作业收
费和结算。“七加强”是:加强农机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农机技术保养和维修工作;加强农机
田间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生产队机务区建设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加强农机技术档
案和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加强农机更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这些措施保证了农机的良好状态和
机械装备的不断更新。

  在农机管理工作中,垦区建立了农机更新基金制度,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成为农机投入的
主体,购买和更新农业机械。如在绥滨农场,原来人们担心的办家庭农场会使农业机械发生破
坏性使用的现象,不仅没有发生,而且农机比1985年以前更多、更新、更好。据绥滨农场统计,
仅兴办家庭农场后的8年中,家庭农场购买农机具的投资达2 880万元,相当于1985年农机净值
的近4倍。

  在农机管理工作中,垦区认真抓了机务队伍、农机具状态、机务区建设和田间作业等四项
标准化建设。在抓好机具技术状态方面,认真贯彻了动力机械计划预防修理制度和农具的常年
维修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针对农业改革中的具体情况,垦区各农场加强了以资金为核心的财务管理,
建立了家庭农场核算账户,对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利费收缴、产品上交、生产资料供应等有明
确规定,严格管理,账目公开,并做到分配及时兑现到户。

  三、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

  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垦区农业生产社会化、现代化和农业生产力持续、快速发展的需
要,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衡量农业改革质量的重要标志。在兴办家庭农场
的同时,总局党委十分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一个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包括种植、畜牧、林业、渔业等全行业,涵盖信息、
科技、管理、基础设施、营销、金融等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经形成,而且向实体化、
企业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它不仅解决了众多家庭农场办不了、办不好的棘手问题,大大提
高了家庭农场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而且大大地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交易
成本,提高了农场的整体效益和对家庭农场的凝聚力,为双层经营体制的健康运行提供了坚强
的服务保证。

  加强信息服务,发展订单农业。市场信息是市场农业的耳目,是家庭农场进入市场的入门
证。垦区各级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构建了垦区的市场信息网络。北大荒粮油批发市场和
北大荒粮油信息港的正式运作,各分局和农场信息部门的定期信息发布,因特网、有线电视网
和各种通讯手段的市场信息披露,这一切为家庭农场提供了市场预测、产品价格、用户需求、
销售趋势等信息,通过信息服务,实现了对生产的指导和调控,发展了订单农业。2001年全垦
区共签订各类作物订单面积1 894.4万亩,比上年增长35.3%,订单合同金额64.2亿元。绥化分
局及其农场各级领导与部门,通过跑信息、跑订单,使全分局订单面积达84.9万亩,占总播种
面积的73.2%,其中对外订单面积54.4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46.9%,比上年增加8.27万亩。

  搞好物资供应,降低生产成本。按照市场化、少层次、多渠道、低成本的原则,垦区逐步
理顺和完善了化肥、油料、种子、农药和农机配件等生产资料购销体系,并通过招标采购、比
质比价采购,大大降低了物资采购成本,确保为家庭农场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各农场都由原
物资科转变职能而成立起物资公司。

  强化技术服务,实现科学种田。针对兴办家庭农场初期技术优势有所削弱的问题,垦区各
级领导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技术服务的措施。主要是建立农业技术服务网络,实行技术服务责任
制度。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安排好作物区划、轮作,进行合理换茬;大力推广新技术,负责对
家庭农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定先进农艺措施,向家庭农场提出实施建议;实行统一航化
作业,做好植保工作等。2001年,垦区重点推广了实用新技术39项,其中秸秆还田培肥地力技
术覆盖1 189.3万亩,深松耙技术1 526.5万亩,原垄卡种技术334.6万亩。这些技术的推广,
扩大了土壤库容,提高了蓄水保墒能力并培肥了地力,对抗御特大干旱,减轻旱灾损失发挥了
显著作用。先进农业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垦区科学种田水平。

  四、代表职工根本利益处理好“统”、“分”利益关系

  职工群众是垦区农业先进生产力中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代表职工的利益,也就代表了垦
区生产力的要求。总局党委在农业改革中,审时度势,正确处理了“统”与“分”的关系,特
别是其中的利益关系。当兴办家庭初期,出现分配过分向家庭农场倾斜,从而损害了大农场利
益,实际上也就损害了职工的根本利益时,总局党委及时纠正了偏向,加强了“统”的功能;
当有的农场又出现统得过多、过细,管得过死、过宽时,总局又强调各级领导要充分尊重家庭
农场的经营自主权,尊重职工的利益和意愿。尤其是近年来,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双层经营体制
中的“统”与“分”,即大农场与家庭农场的利益关系时,既要考虑家庭农场的收入预期,又
要兼顾大农场的收益和支出的“盘子”,严禁以支定收和不切实际的收益。这就从实际上代表
和保护了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分局、农场按照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的“下决心把职工负
担减下来”的要求,纷纷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减轻家庭农场的负担。2000年,宝泉岭分局大幅度
下调利费,全局比上年下调5 811 万元,旱田亩平均利费87.13元,比上年下降20.71元,水田
亩平均利费121.1元,比上年下降12.74元;红兴隆分局采取裁减管理人员、减少会议和办公费
支出等办法,比上年少收1.2 亿元;建三江分局通过降低利费、加强农业直接生产成本控制等
措施,全局综合亩成本降低36元以上;绥化分局每亩利费下调21元,减免缓收涉农收费27种91
项,累计减免暂缓费85.62万元。据统计,2000年垦区亩均利税102.7元,比上年减少13.8元,
全垦区家庭农场上交利费税总额比上年下降4.1 亿元。按照总局党委继续抓好职工减负增收的
指示,各农场在近年大幅度降低利费标准的基础上,2001年又进一步降低了利费标准,其中利
润降低4 795万元,下调了21%,亩均利费税比上年下调了3.3元,首次降到百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