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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商运建服企业承包经营

第二节 工商运建服企业承包经营




  1987年,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的要求,垦区工商运建服
企业改革有了一定发展。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1083家,占企业总数 61.7%。其中引进竞争机制、
招标聘任厂长(经理)113 家,实行租赁经营232 家,股份经营13家,转让46家,只实行厂长
(经理)负责制273家。

  1988年3 月,总局在牡丹江管理局召开了工商运建企业承包经营座谈会,会议提出要深入
贯彻党的十三大关于加快、深化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引进竞争机制,把
工商运建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向深入。会后,垦区工商运建企业中,1 350 个实行承包经
营责任制,发展到74%。在承包经营的企业中采用招标的有285个,抵押承包297 个,分别占总
数的21%和22%,开始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这些企业的内部配套改革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到年底,改革效果明显,工业利润承包后比承包前增长104%,商业利润增长78.6%。

  1989年是我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在垦区工商运建服企
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总局强调重点搞好企业内部机制的改革,主要是搞好劳动优化
组合,逐步形成就业风险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各种形式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
指标挂钩浮动的办法;进一步促进管理制度的改革,积极推广“满负荷工作法”、“群体工作
法”,“全面质量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方式,改革完善核算体制。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促
进企业结构调整。垦区1 860个工商运建服企业(不含总局直属企业),已实行承包企业1 496
个,占80.3%;实行租赁企业236 个,占12.7%;实行股份制企业42个,占2.3%;实行转让拍卖
的企业47个,占 2.5%。只有39 个企业只单纯地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占2.2%。在实行承
包、租赁的企业中,引进竞争机制确定经营者的599个,占承包租赁企业的34.6%;引进风险机
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的企业1 206个,占承包租赁企业的69.6%,共交风险抵押金 2 855.1
万元,其中经营者交抵押金192.3 万元。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的预期效益是好的;从承包企业
看,承包前一年利润为7 775万元,承包基期利润达11 071万元,增长42.4%;从租赁企业看,
租赁前一年是亏损251.5万元,租赁基期的年租金为413.3万元,净增 664.8万元。部分承包、
租赁企业在优化劳动组合、工效挂钩、完善内部分配制度方面深化了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革。

  进入1990年,垦区非农企业面临新的承包期开始,为了做好两轮承包的衔接工作,巩固和
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总局党委下发《进一步深化垦区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的意见》,提
出要稳定企业承包经营政策,切实抓好两个承包期的衔接,减少震动,平稳过渡。垦区工商运
建服企业,凡是具备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都要采取“两包一挂”(既包上缴利润、包技术
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承包形式。承包期限,本着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
和发展的原则,一般定为3 年。对于五年发展计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已经确定的企业,也可以承
包到“八五”计划期末。承包基数要做到科学、合理、先进且稳定增长。要按照“多数稳定,
个别调整”的原则,选好企业承包经营者。今后对大中型企业,原则上不搞个人承包,提倡在
大中型企业和多数小型企业实行全员承包,风险抵押,集体经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
积极性。要健全承包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上缴利润、实现利润为主的效益指标;以技术改造、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人才培养和新产品开发为主的后劲指标;以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资金
利税率、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为主的管理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指标。对承包经营者(集
团)的奖惩应严格按成绩和贡献大小确定,切实做到既负盈又负亏,真奖真罚,承包经营者(厂
长经理)全年收入一般控制在不高于本企业职工全年平均收入的1至2倍范围内,成绩特别突出
的少数企业,最多不得超过3 倍,书记厂长(经理)同奖同罚。企业没完成承包指标,可确定
一定比例用风险抵押金抵补。对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提倡实行全员(集团)风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