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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

第二节 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




  一、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实施目标及投资概算

  国家计委计农经[1992]1572号文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是:项目建设期为
8年(1991—1998年),达产期为10年(2000年)。项目建设期内改造中低产田2 452万亩,开荒100
万亩,以及为生产服务的仓储、农机等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耕地面积达到3 010万亩(比1990
年增加100万亩),到2000年粮食生产达到620万吨( 124亿斤),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450万吨
(90亿斤),比“七五”期间平均每年多为国家提供商品粮 250万吨(50亿斤)。项目固定资产总
投资29.3亿元。资金来源,国家非经营性基金1.2亿元,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经营性基金2.16 亿
元,其余25.94 亿元,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资金和争取一部分银行贷款
外,均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自筹资金可以争取部分外资。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资金缺口较大。1995年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
[1995]38号文件精神,总局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中核查了概算。1996年 9月,农业部以农垦
发[1996]6号文件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批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70.62亿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 60.8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3.9亿元,建设期利息 5.84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
开发银行软贷款18.45亿元,硬贷款5.85亿元,国家基金拨款 6.129亿元,经营性基金0.84 亿
元,国家水利投资2.75亿元,农业开发基金4.4亿元,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4.4亿元,
利用外资6.48亿元,企业自有资金11.589亿元,铺底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由企业自有资金解
决。中央对该项目非常重视,1996年被正式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投资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该项目到1998年完成总投资额61.246 亿元,与初设批复比,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70.62亿
元的88.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2.226 亿元,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60.88亿元的85.8%;铺底流
动资金3.9亿元,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的100%;建设期利息5.12亿元,完成初步设计5.84 亿元
的87.7%。实际到位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10.54 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57%;硬贷款13.76
亿元,超过批复总额135.2%,国家基金拨款2.716亿元,完成批准总额44.3%,国家经营性基金0.84
亿元,完成批准总额100%,国家水利投资2.75 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100%,农业开发基金4.4
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100%,农业开发贷款3.48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79%,利用外资3.5亿元,
完成批准总额的54%,企业自筹资金19.26亿元,完成批复总额的 90.3%。

  从1991年起(8年)完成主要工程量及投资为:(1)改造中低产1 939万亩。其中由低洼易涝地
改造成水田909万亩,共完成投资157 200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的52.2%,共建设机井26 080
眼,提水站82座,渠系土石方27 270万立方米。(2)开荒及收复弃耕地170 万亩,超过初设批复
任务70万亩。(3)水利工程建设共完成土石方工程量32 170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工程完成堤防
720公里,土石方2 600万立方米;治涝工程完成除涝面积820万亩,土石方28 142万立方米;建
设小型水库27座,土石方308万立方米;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46万亩,土石方1 120万立方米。(4)
喷灌工程共完成喷灌面积17万亩。其中购置喷灌机670台,建机井620眼。(5)购置农业机械31 400
台套。其中,购置旱田耕作机械10 500 台套;水田耕作机械20 630 台套;水利工程机械270台。
(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 625 万元。其中,建设种子加工厂45 座;建设粮食处理中心71座;
建设种子繁育基地9.2 万亩;建设水泥晒场23.5万平方米;建设生产用房33.5万平方米。(7)农
业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2 000万元。其中,农业航空建设投资5 750万元,购置农用飞机13架。建
设飞机跑道23.5万平方米;农机厂建设投资5 400万元。(8)科技及人才建设投资5 698万元。(9)
农产品加工投资64 000万元。其中,建设专用等级面粉厂年加工能力24 万吨;精制大米加工厂
年加工能力40万吨;乳制品技术改造年加工能力3.5万吨;保鲜奶年加工能力0.8 万吨;酿酒厂
技改年加工能力5 700吨,制药厂技改4 808万元,三江食品公司技改14 300万元。

  三、项目建设效果

  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调整作物结构,依
靠科技进步等措施,彻底改变了粮食产量徘徊不前的状况,粮食总产量逐年增加,1991年366.6
万吨,1992年374.9万吨,1993年402万吨,1994年414.4万吨,1995年514.6万吨,1996年715.6
万吨 (143.12亿斤),1997年 852万吨(170.4亿斤),到1998年达到868.5万吨 (173.72亿斤),
在大灾之年获得了历史上的大丰收。1998年粮食总产比“七五”期间平均增加532.3 万吨,翻
了一番半。初设计划到200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20万吨(124亿斤),提前四年(1996年)超额完成
了初设批复的任务指标。

  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黑龙江垦区在国家商品粮基地中重要地位。在项目实施的 8年中,
共为国家交售商品粮 3 581.7万吨,其中1998年交售商品粮700.8万吨,商品率为80.7%。交售
商品粮总数是1990年前8年总和的 1.5倍。以1997年和1998年两年为例,共交售商品粮1 384.2
万吨,平均每年交售商品粮是“七五”期间年平均数的3.5倍。

  项目实施大大增强了垦区经济实力,增加了职工收入,改善了群众生活,为实施二期工程,
为加快建成现代化新垦区,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七五”期间垦区年平均国内生产总值(现
价)为26.9亿元。在项目实施的8年中,平均每年创国内生产总值(现价)已经达到79.5亿元,按
可比口径对比,1991—1998年平均比“七五”年平均增长58.6%。利税总额,1991—1998 年总
共为131.2亿元,平均每年达到16.4亿元,其中实现利润总共为97.6 亿元,平均每年达到12.2
亿元,纳税总额为33.4亿元,平均每年纳税4.17亿元。垦区人均收入1991—1998年平均额为2 123
元,1998年达到3 500元,比“七五”期间年平均增长1.6倍。

  建设一百亿斤商品粮基地,是垦区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件大事。是垦区由浅层次的第一次
开发向深层次的第二次开发转变、由粗放性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较小规模的商品经济向
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变、由机械化生产向现代化生产转变的战略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