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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管理体制的变革

章下序



  垦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是国有农场的
区域性、社会性、综合性特征和跨市县分布特点决定的。历史上,这种管理体制解决了农垦企
业的系统领导和社会行政工作属地管理的矛盾,使政府的各项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直接有效地服
务于垦区经济建设,对维护垦区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垦区社会稳定,促进垦区经济和社会协
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1988年起,特别是1993年以来,垦区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十四届五中全
会建议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黑龙江垦区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建立
“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目标,对国有农场管理体
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