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政和残疾人事业
第六节 民政和残疾人事业
一、民政事业
“十五”时期,垦区低保制度逐渐完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社会救助得力有效,解困工
程实施到位;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民政地位得以攀升;民间组织管理有序,组织结构不断优化;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一)低保工作深入扎实。自1998年垦区同全省一道实施低保制度以来,各级党委都把它
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了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亿多元。
(二)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忧,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各项社会救助,
惠及千家万户。各分局、各农场都制定了助学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减免低保家庭子女
的学杂费用,减轻低保户生活负担。有条件的农场和分局都开辟了低保家庭医疗绿色通道,各
医院都制定了具体的费用减免办法,规定了具体的减免项目,想方设法减免低保户医疗费用。
垦区所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孤儿全部全额享受低保,为孤儿和“三无”精神病人每人每
年发放300 元生活费。在驻佳办老年公寓免费收养50名孤寡老人。五年时间建设和改造敬老院
等为老服务场所2 万多平方米。筹集资金补贴低保户住房建设,分别在红光农场、引龙河农场
建设了低保户阳光小区,200 户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搬进新居。各分局和农场都投入了大量人
力和财力,总局累计投入资金3 000多万元。
(三)社区建设全面发展。自2000年以来,逐步完善了社区机构、职能、基础建设、管理
办法等根本制度和措施,垦区社区居委会都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红兴隆分局局直社
区居委会成为垦区社区建设的一个样板。社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建立社区党组织633个,社
区党员总数达2.5万多人,实现了“一社区一支部”目标。建立208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专职社
区居委会干部609名。几年来,垦区有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社区居委会,5名个人被评为全
省先进社区居委会主任,红光农场社区居委会主任范垂发被评为全国模范社区工作者。
(四)双拥工作持续深入。把双拥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级都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力的拥军优属工作网络。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有条件的单位都为当地
驻军无偿提供战备训练和生产生活上的服务,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和生活上的难题;节日期间广
泛开展慰问活动。每逢重大节日,各单位都由领导带队,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活动,为子弟兵送
去节日食品和慰问品,送去文艺节目,有的还同部队一起搞联欢联谊。农垦总局连续两届被省
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五年累计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 500多万元,人均达到4 800元,远远高于2005年以前规
定的优待标准。各农场都制定了特殊的优待政策,对现役军人家属实行优待。义务兵安置工作
日趋规范,五年共接收安置义务兵 3 000多人,安置率超过95%,基本保证退役士兵一次就业。
(五)社会事务日趋规范。“十五”期间,在分局和总局注册的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等
民间组织发展到150 个。婚姻登记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调整了婚姻登记机关布
局,垦区婚姻登记机关由原来的100 多个调整到42个。五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52 891对,离婚
登记9 522对,补办各种证件2 900 多份,合格率达100%。垦区有3个婚姻登记处位被评为全省
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有13个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
位。李宝刚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婚姻登记员。殡葬管理工作在继续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
积极倡导火化、禁止土葬,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的同时,对原有的公墓重新进行规范,新建了一
处殡仪馆,二处殡仪服务中心,三处经营性公墓,殡葬管理得到加强。
(六)福利事业步伐加快。2001年经省民政厅和总局批准,成立了总局福彩中心,对垦区
福利彩票发行实行了系统管理。五年发行总量突破3亿元,筹集公益金3 000多万元。200个投
注站解决了400个就业岗位。民政部门利用福彩公益金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和助老助残活动,
新建和改建了一批敬老院。
(七)完善了为老服务设施。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各级都把老龄工作摆上日程,予
以高度重视。总局印发了《关于对垦区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统一制作并为60岁以上
的老年人颁发了老年证,使他们按政策享受到了各项优待;积极为老解困。垦区的孤寡老人全
部享受全额低保,有许多“三无”老人免费住进敬老院和老年公寓,百岁高龄老人享受特别补
贴;积极兴建为老服务场所。五年投资2000多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
动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建设。仅2006年就新建了红兴隆分局老年公寓、牡丹江分局老年绿色家
园、宝泉岭分局老年康乐中心,总面积达1.2万多平方米;各社区建立了老年人法律咨询站,
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残疾人事业
1994年,中国残联批准垦区残联与大连、深圳等五城市一样,在国家享受计划单列市待遇。
“十五”末期,中国残联给予特殊的关爱,决定把垦区残疾人康复等各业务领域的任务及资金
由中国残联垂直下达,垦区残疾人得到了国家的直接关怀。
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工作垦区残联独立开展工作后,由省残联向垦区派
出医疗队,于2001年3月至11月,先后深入到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北安
等分局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经费采取“总局支持一点、分局补一点、个人拿一点”的
办法,当年实施复明手术854例。目前,垦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 000例,为职工节省资金 2 400
多万元。
努力解决残疾人住的问题2004年起,垦区残联实质性计划单列后的第一年,垦区获得第一
笔国家用于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福彩基金”,和平牧场匹配资金,为残疾人盖起一栋房舍。33
户残疾人家庭喜迁新居。自2007年起垦区投入6 000万元,三年内对全部7 000多户残疾人的危
草房进行改造。截至2006年底,各农场主动为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近1 500户,总投资达1亿多
元。
解决残疾人吃药的问题2004年,中国残联决定对全国一部分最贫困的精神病患者送药,2006
年,通过垦区残联的积极争取,总局拨专款36万元,使免费受药人数达到1 000人。惠及人数
达1 400人,占总数的十分之一。通过及时送药,形成了这些精神病患者社会回归率高、肇事
肇祸率低、精神病人致残率低“一高两低”的局面。肇事肇祸率从过去的800多起、死伤几十
人,下降到目前的发生几十起、伤十几人。1 400名精神病患者可以在家进行治疗,农场因此
减少支出费用达700多万元。
28 484名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十五”期间,总局党委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为
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各级机关干部、党团员带头开展“帮、包、带、扶”和“一帮一,多助
一”等扶贫活动,建立扶贫对子1 300 多人,各级扶贫资金累计达到400余万元,使1 200多名
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28 484 名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 096名残疾人得到“临时
救济”,142名残疾人享受“五保供养”。几年来,垦区残联向国家申请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500
余万元,以“小额到户到人”或“公司+农户”的方式扶持有能力的残疾人兴办小型加工业、
种养业、手工业、盲人按摩等项目,有1 200多人走上了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