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节 精神文明建设
总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在1994年、1996年、1998年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行
业建设先进系统荣誉称号。近年来,垦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中央精
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深入开展
以“五项”活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镇、文明管理区、文明户)为载体的创建工作,
收到很好效果。现在,垦区有总局级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228个,省级47个,国家级9个。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创建有效运行
总局党委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副
局长担任,委员会成员单位由机关30个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垦区文明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委
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垦区的创建工作。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
展,各级都成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增加了设备,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
申报制度、审核制度、例会制度、公示制度和命名表彰制度。
二、坚持经常素质教育,努力培育“四有”新人
通过坚持经常教育,提高垦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
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加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都在10
次以上,主要领导做学习体会报告都在2 次以上。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进
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近年来还广泛开展了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在单位做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为弘扬先进,用先进典型
的事迹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总局党委命名表彰了公民道德建设“百佳”先进个人。各级
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宣传“百佳”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20字”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
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系列活动。把“八荣八耻”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通
过座谈、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方式,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普及教育。
三、精心组织群众参与,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实施了“八大工程”建设。“九五”以来,垦区制订了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
垦区实际,实施了素质、凝聚、热点、形象、细胞、基础、育人、榜样“八大工程”。通过实
施八大工程建设,推动了垦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素质,涌现出孙俊福、左静、
徐一戎、康金环等一批先进典型。
开展了“五项”载体活动。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镇、文明管理区、
星级文明户”五大创建活动。垦区现在已经进入国家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村的单位有普阳农场、
嫩北农场第八管理区,进入国家级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村的单位有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
八五七农场、九三电业局、普阳农场柳东管理区、江滨农场第七管理区、八五七农场第六管理
区、嘉荫农场第二管理区。被总局党委、总局表彰命名的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228 个,其
中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98个,总局级文明单位130个,总局级文明管理区19 个,总局级文明城
镇7个,总局级十星级文明户17户,总局级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1个,标兵1 个。被省委、省
政府表彰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47个,其中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6个,省级文明单位21个,省
级文明村标兵2个,省级文明村7个,省级文明小城镇1个,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2个。开展
了基础创建活动、主题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塑形象”活动、“让消费者放
心活动”、共建共育等活动。
从2002年起,我省被纳入“西部助学工程”以来,开始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
进行救助。垦区有29名同学获得资助,其中大学生17人,中学生12人,都已进入国家重点大学
和省重点高中学习。垦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了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活动,2004年,资助金
额121.1万元。其中单位资助733 445元,个人资助478 544元,资助学生总数2 927人。2005年
资助金额达194.6万元,资助学生总数达7 6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