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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军事

第六节 军事



  1978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在总局及所属管理局成立现役人民武装部,实行双
重领导体制。人武部是总局和各管理局党委的军事部门,隶属上级军事机关领导,负责垦区民
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装备管理、战场建设、战备工作、战时兵员动员和扩建部队等项工作。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垦区民兵工作按照中央军委新时期战备方针,全面加强部队和民兵
建设,在战备训练、正规化建设、兵员动员、政治思想建设、“科技之冬”、“六个五”、“建
设小康社会”活动、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一、抢险救灾

  1979年,垦区两级军事部门组建以来,充分发挥民兵突击队作用,注重在抢险救灾中成建
制用兵,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1986年夏季,垦区大部分地区遭受了洪涝灾害,9个管理局受灾面积达2 341平方公里,有
66.7平方公里粮田绝产,损失粮食6 864万公斤,经济损失达5 810万元。尤其是北安管理局遭
受了龙卷风和地震袭击,使150 多个生产单位、12 644户、48 617名职工群众受灾。为把灾害
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帮助和支援灾区人民搞好生产,安排好生活,动员和组织民兵搞好抗
灾自救。据统计,垦区抗洪救灾共组成民兵抢险突击队37 个,出动民兵 20 040人次,动用土
方839 345立方米,加修江堤36 245延长米。1987年5月,省内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
根据总局要求,牡丹江管理局和红兴隆管理局各组建一支民兵扑火分队奔赴大兴安岭参加扑火
战斗。

  1998年8月,垦区沿嫩江、松花江5个分局57个农场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在洪水肆虐,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之际,垦区各级坚决贯彻军区、省军区的命令指示,按照总局
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动员民兵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战斗。据统计,在垦区抗洪抢险中,
民兵所承担的任务约占垦区抗洪抢险任务的85%,兵力约占垦区抗洪人员总数的60% 以上。到9
月10日,共成建制动用基干民兵营24个,民兵2.8万人,累计35 万人次投入抗洪抢险。先后加
固江堤47公里,筑子堤80公里,动用土方量达140万立方米,排除险情1 400多处,安全转移被
洪水围困群众1.4万多人。

  二、民兵“六个五”活动

  1995年1月,省军区党委《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六个五”活动,为实现全省国
民经济翻两番做贡献的决定》下发后,总局军事部门结合垦区武装工作的实际,作出了《关于
组织和发动民兵为实现垦区经济翻两番奔小康目标做贡献的决定》,得到总局党委的高度重视,
批转到各管理局和农牧场执行。《决定》提出了垦区民兵要在六个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即带头
参加农业综合开发,在一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头挖潜增效,在振兴垦
区国有工业企业上发挥骨干作用;带头开展“科技之冬”活动,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上发挥示
范作用;带头发展非国有经济,在开辟“第二战场”上发挥先锋作用;带头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在垦区二次开发中发挥突击队作用;带头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边境和社会稳定上发
挥卫士作用。当年垦区有2 400个民兵家庭农场,900多个民兵养殖大户, 1 300多个民兵多种
经营户,积极参加了垦区的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