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扫除文盲教育
第三节 扫除文盲教育
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为了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扫盲工作精神,农
场总局于1990年5 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垦区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确定了扫除
文盲工作的指导思想、扫盲对象、扫盲形式、脱盲标准。从1991年开始,集中力量开展扫除文
盲的“歼灭战”。在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核实垦区青壮年人口总数为755 573 人,其中文
盲23 935人,占3.17%,非文盲率为96.83%。
1992年,农场总局进行了文盲普查工作。经普查,全垦区实有青壮年文盲23 935人。其中
丧失学习能力的867人,误普文盲7 108,迁移人口中文盲2 356人,死亡文盲542人,流动人口
中外流文盲1 186人,垦区实有文盲12 764 人。文盲人口主要是两部分人,一是垦区产业结构
调整中引进了一批水稻户和养牛户,二是妇女文盲占文盲的70%。
1992年,农场总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盲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孙勇才副局长为组
长的扫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人武部等部门的领导组
成,负责对扫盲工作的统筹管理。各管理局、农牧场都相应成立了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
人负责扫盲工作。管理局、农场、连队、各企事业单位设立了成人扫盲学校、培训中心、办学
点2 325个,落实了扫盲教育专项经费,垦区脱盲一人所用经费达到185元,超过国家标准。总
局组织编写了《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扫盲袖珍课本》,各扫盲教学点在小学教师和职工中挑选扫
盲教师。各管理局、农牧场、生产队逐级签订扫盲责任状,各基层单位以及专职教师与文盲对
象签订脱盲责任状,垦区出现了专职教师上课,子女教父母,夫妻互教的扫盲热潮。到1994年,
垦区的 12 764 名青壮年文盲已有10 336 人脱盲,非文盲率为99%,脱盲人员巩固率为100%。
垦区194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在15~45周岁的人口为 762 138人,有文盲2 428人,文盲
率为0.31%, 低于省规定的标准,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垦区
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994年,农场总局荣获省政府颁发的“高标准扫除文盲单位”奖状。
1996年后,按照省政府、省教委的要求,继续加大扫盲力度,重新修订扫盲规划,具体制
定了剩余文盲的扫除计划。425个有扫盲任务的连队开班上课, 1 428 名文盲参加了不同形式
的扫盲学习活动。1997年开始,对脱盲人员进行提高教育,开展成人文化小学教育。总局统一
编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各分局组织教学,脱盲的11 392人全部参加学习,并取得了小学毕
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