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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七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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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垦区的计划生育工作,遵循上世纪70年代初国家提出的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基本国策的方
针,随着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展开而启动。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计划生育工
作均由兵团卫生处,各师卫生科负责。1976年后,垦区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垦区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人口出生率从20 世纪70年代的24.62‰下降到2006年
的4.97‰。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62‰下降到2006年的-0.08‰。垦区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
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