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完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
第五节 完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
一是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加大了各相关部门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力度,各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本系统垂直指导的力度;实现了
调控手段多元化。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先后出台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规章和制度。
1984 年实施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1996 年开展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基
本实现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1997年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000年推行“五险合一”,
2006年生育保险单位已达94个。从而确保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时兑现享有养老保险
职工退休时一次性补助3 000 元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三是完善流动人口、下岗
职工、无职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机制,依托社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
——强化人口“计生”工作基础建设。在机构改革中,稳定计划生育工作的办事机构,稳
定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划生育网络。同时加强卫生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文化学校
建设,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设施配备建设,2004年投入100万元为各农场装备了便携式B超机。统
一了计划生育工作写实手册、服务手册、生殖保健卡、户卡,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全部配备了微
机。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活动,普遍开展避
孕措施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2004年牡丹江、宝泉
岭分局被省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05年九三分局被省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
单位。
“十五”期间,垦区年均人口出生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5.64‰、 1.20‰,比“九
五”期间分别低1.52.1.18个千分点,2005年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比全省低2.34、3.33
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9.54%。“十五”累计出生42 754人,比“九五”少生17 023人。
“十五”期间,均分别完成与省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涌现出3 个国
家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集体长水河、尖山、军川农场,9 个省级先进集体和18个总局级先进
集体、65个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