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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路管理机构的变革

第二节 公路管理机构的变革




  随着农场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专用公路建设逐步受到重视。各场基建科负责组建成立了
水利队、筑路队(修路队)。路基是水利队完成;桥梁、涵洞由基建科设计,筑路队(修路队)
施工完成。1965 年筑路队撤销。 公路养护由各农场中的各分场、生产队按其地域自行维护,
养护质量低下。兵团成立后,为充分发挥专用公路在战备中的网化作用,各团(农场)从1971
年起相继成立了养路连,隶属团部后勤处装备股管理,主要负责新修战备路、维护主干路、加
固桥涵等工作。

  1978年恢复农场建制,总局成立了交通处、(公路处尚未分处室)。各管理局相应成立了
工业交通处,负责汽车运输、监理等工作。有国防路的工交处设立了国防公路管理总站,国防
公路管理总站的主要任务是管理辖区的边防干线(现省道)边防支线(现部分县道)的业务指
导、养护费用的预算与财务审核工作,公路养护初步定性。

  1985年各养护单位由原来的养路队改为公路管理站。管理局工交处国防公路管理总站改名
为公路科。

  1986年总局公路处下设养护科(含路政)、机务科。

  1986年总局交通局组建交通公安分局,各管局组建交通公安派出所,路政划归交通公安管
理。1992年按省编委黑编[1992]149号文件要求,交通公安分局改为交通公安处。

  1988年公路处设养护科、公路综合科、工程科。

  1997年撤销公路综合科,改为专用公路科。

  1999年7月总局交通局设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1999年交通公安处撤销,在公路处增挂路政管理处牌子,路政管理工作归属路政处。

  2003年总局公路处设机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