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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路运输

第二节 水路运输




  垦区水路运输起步较早,随着垦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为垦区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垦区水运资源十分丰富,区域内有大江、大河18条,有34个农场分布黑龙江、松花江、乌
苏里江、嫩江沿线,有利于发展水上运输。

  航道建设垦区水运区域属黑龙江水系,总流量路长为28 680公里。主要通航河流有黑龙江、
乌苏里江、松花江、 嫩江、牡丹江、 呼兰河、挠力河、松阿察河以及兴凯湖、镜泊湖等。总
通航里程为6 810 公里。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松阿察河、兴凯湖是中俄界河(湖),总长
度为3 656 公里。航道连通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等重要工业城市。流域内资源
丰富,盛产石油、木材、煤炭、粮食和矿产。垦区得天独厚的水运优势促进了航运事业迅猛发
展,水运最佳时期拥有航运企业17个,分布在水运干线上的船只51艘,其中拖轮20艘、驳船25
艘、货轮4艘、渡轮2艘,船舶总动力为5 608千瓦,载重量为10 800吨;投入使用的码头24个,
年吞吐量在50万吨以上,年货运量15万吨左右。

  港口建设从1984年始,随着水路运输的发展,对部分自然港口逐步进行了改造建设,提高
了货物吞吐能力。但随着垦区对俄贸易的发展,界江过货量的逐年增加,建设高效、优质的连
接水路物流基地及良好的仓储、集、输、运能力的港口势在必行。提高航运效益的重要环节是
搞好港口建设,经调研论证,取得了上级的支持,将八五九农场的东安码头、勤得利农场的江
海联运码头、延军农场的延军码头、肇源农场的轮渡码头、查哈阳农场的拉哈浮桥等建设项目
列入垦区“十五”计划。建设总投资近5 000万元,新建墩柱式和重力式码头各2个,新增泊位
6个,硬化场地4万平方米。这些项目交付使用后,极大地改善了垦区界江的水运环境,为垦区
实现江海联运、江陆联运、江铁联运、界江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05年,垦区码头岸
线总长5 000米,港区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拥有千吨级泊位5 个,锚地总面积5平方米,年设
计综合通过能力50万吨。历年逆装卸量依次为35万吨(装30万吨卸5万吨)。

  船舶运输20世纪90年代初期运资比较充足,进出港的物资主要以煤炭、建材、石油、木材、
化肥、粮食为主。90 年代中期, 受公路、铁路修建和延伸,货运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货运
量有所减少。90年代后期以来,垦区发挥地缘优势,边贸、货运、旅游逐年增多,运量呈上升
趋势;尤其是2000—2005年,总体上货源充足,流向平稳,年平均货运量10万吨、货运周转量
约 7 000万吨公里,年均实现利润100多万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垦区的部分船舶进行了出卖或转让,船舶数量有所减少。
截至2005年垦区实有船舶41艘。其中车渡船2艘、450马力;拖轮15艘、3 927马力;驳船20艘、
7 000载重吨;货轮4艘、1 700马力、1 400载重吨。

  航运管理农场总局于1984年根据黑航字[1984]1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
总局航运管理总站,有水运企业的管理局根据黑垦局发[1992]93号文件,成立了管理局航管
站,有水运企业的农场成立了航管分站,建立和完善了总局、管理局、农场三级水运管理体系。
垦区共建立6个航管站和16个航管分站,水运管理人员达到55名。2002年,垦区港航管理由1984
年以来的委托管理关系变为法规授权管理(2002年省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通过,《黑龙江省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赋予垦区水运管理职能)。垦区水运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理顺,为垦区水运
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