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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68—1975年兵团时期,师以上通信人员的事业费,由兵团财务部门根据编制人员,按标
准拨给各单位事业经费。没有独立财务,内设会计出纳,经费由兵团、师划拨,经费主要用于
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等。兵团财务部门每年拨给通信处经费30—40万元,以保证
兵团到各师通信设备维修或更新。

  1976—1979年,总局通信处设立财务部门,管局以下通信部门财务仍未独立设置,业务上
由管理局财务处直接管理。通信人员的事业经费,由总局财务处根据编制人数每年分别拨给总
局、各管局财务处。总局通信处(含四个直属站),每年行政事业经费42万元左右,此外总局
财务处每年拨给通信处3 万元,作为总局干线设备正常维护费。而设备大修与更新费、则根据
实际需要,每年申请批拨。一般每年5~10万元。各农场通信经费由农场拨款。

  1992年10月开始,由于通信体制连续变动,通信技术不断进步、设备不断增加和更新、人
员不断增多,人员工资相继增长,原按人头拨入的事业经费远不足使用。为此,经总局、管理
局批准,总局、管局通信部门,开始对各单位和住宅电话实行有偿服务。采用电话固定包月制
收费(此后,各农场也相继开始采用电话固定包月制收费),收取的话费作为事业经费拨款不
足的补充。至此,管局通信行业开始步入经营性管理阶段。

  1996年,各管局通信处(站)先后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1997年,各分局通信处购进170 电话计费系统,对企事业单位、住宅用户开始实行收费业
务,全面实行计费管理。总局通信处及直属单位实行事业经费差额拨款,分局、农场通信部门
全面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1年7月,组建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各分公司人财物上划后,分公司机关设立了
财务部,编制为3人,内设部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核算体制由原来的事业变为企业核算,
隶属关系由分局财务处主管变为由农垦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

  公司组建后,制订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财务刚性预算管理办法》等多项财务
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报账制核算;进一步强化了刚性预算管理;对部分可变费用实行定额管
理;对会计人员实行上管一级的办法。

  事业转企后,财务核算办法也发生根本性改变。实行公司、分公司二级核算。分公司下属
各通信中心对分公司实行报账制管理。各通信中心设报账会计1 人。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
各通信中心实行刚性预算管理,年初一次性核定收入、支出、利润指标和通信发展指标,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

  分公司实行一级管理,一级核算。为加强公司、分公司与通信中心整体会计核算,实行三
统一,即统一核算、统一建账、统一结算。分公司每月收入直接存入网上银行,由公司划提。
公司按分公司人员、资产情况核定下拨费用资金。设备材料采购由公司统一执行集中比价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