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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技管理体制

第三节 科技管理体制




  伴随着科技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对科技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入,农垦科技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1958年夏,牡丹江农垦局成立了技术文化革命工作领导委员会,农垦局局长兼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农机、 畜牧、 水利、基建、交通运输等工作小组。这是黑龙江农垦最
早成立的第一个科技管理机构。1960年秋,牡丹江农垦局合江农垦局先后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确定科技工作由生产办公室兼管。 之后, 农垦各级的科技管理工作基本按照这种模式运行。
1964年东北农垦总局成立科学委员会。一直到1976年,省农场总局成立后才设科技处,科技处
为总局科委的办事机构,实行对科技工作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之后,管理局、农场及八一农
大、科研单位也相继设立科技处、科技科,至此农垦科技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科
技管理人员。农垦大型工业企业则由设计科或技术科兼管科技工作。各层面科技管理部门的设
立构成了完善的农垦科技管理体系,为实施高效的科技管理提供了体制保障。进入20世纪90年
代,为适应农垦科技开发的快速发展,1995年,总局、管理局及农场科技处(科)成立了科技
开发中心。其中农场科技开发中心是由科技科、农业试验站、种子公司联合组建的。为进一步
理顺企业科技管理体系,1998年,农垦总局将总局科技处的总局科委办事机构的机关设置改变
为实体科委,同时根据总局机关改革方案,将总局科协并入科委。在总局编委下达的关于科协
并入科委的《总局科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方案》中,明确“总局科协并入科委”。
2000年,总局科委更名为总局科技局。为加强农垦技术创新,2002年,总局科技局成立了“黑
龙江垦区农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截至2005 年,黑龙江农垦拥有专职科技管理人员106名,
兼职科技管理人员83名。,其中研究员级4名,副研究员级37名,中级技术职称6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