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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第六节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一、灵活就业人员

  2004年3月25日,总局召开的第四次局长办公会议上,与会领导及各有关部门, 听取了总
局社保局关于垦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汇报,并原则通过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
疗保险暂行办法》。嗣后,总局以黑垦局发[2004]1号文件形式印发了这个办法并于2004年6
月1日执行。

  2004年4月23日,农垦总局社保局向各分局社保局、 各农牧场社保局发出《关于做好灵活
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要点和计算机程序的处理问题,同时对
办理参保时原单位、参保人、经办机构应填写的表格等具体业务经办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扎
实、有效的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年底参保即达1万余人。

   二、国有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农垦总局为落实国有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文件精神,加大了工作力
度,多次提出一定要尽快“把关停破产企业中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退休后医疗无保障的人员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列为2005年农垦总局党委十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相关部门彻底
落实好。据总局社保局2005年统计,这类退休人员共计4 613人,已落实参保4 211人,参保率
97%。

  能够使这部分人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关键是解决谁为他们缴费的问题。在总局、
分局领导的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最终解决了缴费资金的来源问题:一是从企业改
制或破产资金中解决,制定相关政策, 为这些人一次性缴足5年、15年或20年的医疗保险费;
二是分局财务承担,有一次划拨,也有按年划拨;三是由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中解决。

  表3

   垦区医疗保险历年情况
   (1996—2005)
   单位: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