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垦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实行系统管理后,安置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自1994年以来共安
置退伍军人8 000多人,安置率在98%以上,基本保证了退伍军人的第一次就业。在安置工作中
除了按有关政策法规直接下达指令安置外,还努力探索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鼓励退伍士兵自
谋职业的安置途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从而提高了退伍军人工作的质
量。一是结合功绩定安置,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入党、提为班长、立功受奖的、优先安置,并
重点培养使用。二是结合专长定安置,对有技术特长的退役士兵,务求量才使用。三是结合需
求定安置,凡是单位需求的,安置部门都积极推荐,发挥退伍军人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在安置的同时,还对退伍军人实行优待,按政策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十多年来垦区义务兵家属
优待金足额发放,不拖不欠,解除了军属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和推动了国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