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老龄工作
第九章 老龄工作
截至2003年统计,垦区总人口1 574 588人,老龄人口 218 413人,占总人口的13.9%,已
达到“老龄化”社会指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省老龄工作
的有关部署,总局党委、总局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摆上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理顺了老龄工作的关系
2002年成立了省农垦总局老龄委。总局副局长戚卫东任主任,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等
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老龄委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各分局和农牧
场也按要求理顺了关系,建立了机构,形成了“三级”老龄工作网络。
二、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2001年9月, 总局下发了《关于对垦区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这个“意见”下发
后,在全垦区特别是老年人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老年人打电话给民政局表示感谢和咨询
有关问题,“意见”受到了垦区全社会的普遍欢迎。到2004年,已为垦区50 000名老年人颁发
了敬老优待证。
三、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几年来,充分利用《农垦日报》、农垦电视台以及其他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
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弘
扬敬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批评和揭露歧视、虐待和伤害老年人的丑恶现象。从讲政治
的高度,把老龄工作作为维护垦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老龄委还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
老年人深入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为垦区老年人营造了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
四、努力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垦区有近20 000名老年人进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在低保工作中,民政部门始终坚持对家庭
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老年人,全都进入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人、让老年人应保
尽保。还组织扶贫济困送温暖和社会互助活动,对生活水平较低的老年人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让他的安度晚年。
五、加快发展垦区老年福利事业
近年来,通过在垦区扩大发行福利彩票,募集福利基金,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发展老年福利
事业,开展老年福利服务项目。全垦区普遍维修和改造扩建了现有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
人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近几年,总局民政局筹集了近千万元福利基金,重点扶持了15所
敬老院,使这些敬老院更新了生活设施,完善了文体娱乐功能,达到了国家“星光计划”的要
求,加上居委会开设的为老服务网点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从而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各种需
求。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生活
在垦区基本形成了以图书馆、阅览室、文化活动室为活动阵地的老年文化工作网络,全垦
区9个分局104个农场都兴办了起来。根据老年人特点、爱好和兴趣,各分局、农场都成立了老
年秧歌队、老年门球队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在重大节日都组织老年人文娱会演、秧歌比赛和
老年书画摄影大赛等。寒暑假和“六·一儿童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老干部都到
孩子们中间,进行革命和传统教育,还落实帮困、帮后进的活动,真正体现了老有所乐,老有
所为,老有所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