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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残疾人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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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总局批转了《黑龙江垦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了“十五”期间事业
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指出:“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
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五’期间,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必须适应率先实现
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缩小残疾人基本需求满足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总局党
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垦区残联全面启动了残疾人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