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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残疾人就业

第三章 残疾人就业、扶贫与教育

第一节 残疾人就业




  1997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政策要求,总局出台《黑龙江垦区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01年,垦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
作正式启动,得到了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第一年,安置52名残疾人就业,收缴保障金近30万元。
2004年,总局批准成立“垦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 人。从此,垦区
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走上正轨。

  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垦区劳动就业形势,总局残联从2001年起实施残疾人“离土创业”计
划。作了三项具体安排:一是以垦区较大较好的残疾人企业为基础,支持他们带领其他残疾人
“离土创业”,“大能人带小能人”,带动残疾人从土地里走出来;二是加强残疾人培训力度,
提高劳动技能;三是支持残疾人办小作坊、小卖店、盲人按摩、理发店、成衣店、食用菌养殖
和动物养殖等等,拓宽就业渠道。特别是2005 年残疾人得到基本田以后, 生活水平有了稳定
的提高,从而具备了离开土地从事其他行业的基本条件,“离土创业”计划得以快速推开。在
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垦区残疾人高晓峰的富坤米面厂,马日勋的精密铸造厂在带领和安置残疾
人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带头作用。

  2006年8月8日,垦区残疾人企业家在北京参加了首次“全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和同期举
办的“残疾人企业发展论坛”,听取了国家发改委专家关于“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国家税务总局专家的关于“正确运用国家税收政策,推动残疾人企业健康发展”;北京奥组委
市场开发部的“2008奥运会给残疾人企业带来的商机”的主题发言,学习了残疾人企业如何享
受、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等相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垦区残疾人企业家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