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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扶贫与社会保障

第三节 扶贫与社会保障




  从2000年开始,垦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来。截至2006年年底,有28 484名残
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有3 586名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每年有1 430名残疾人得到临时救
济、定期补助和专项补助;5年共扶持贫困残疾人19 610人,其中4 100人解决了温饱;总局残
联下发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755万元,使3 000户贫困残疾人受益;15 369名贫困残疾人享受到
减免照顾等优惠政策,减免税费1 066.8万元。

  为扶持残疾人贫困户早日脱贫,垦区残联部门同农业银行一道把康复扶贫贷款发放到急需
资金的残疾人手中,截至2006年年底,向贫困残疾人发放小额贷款755 万元。为帮助残疾人管
好用好专项贷款,各级残联深入到扶贫基地和贫困残疾人家中,帮助他们选项目、上技术,帮
助居住在小城镇的残疾人从事服装、剪裁加工、维修电器、办商店、书店、钟表修理等项目;
扶持农牧场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十五”期间,总局残联在红兴隆、牡丹江、宝泉岭、九三分局等地建立了不同规模和不
同所有制形式的扶贫基地,发展残疾人个体工商业户400 余户,发展种植、养殖、维修等从业
人员3 900人,带动了近万名残疾人就业,使9 282名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

  2004年1月,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在北京听取理事长董兴业汇报时明确指示,中国残联把黑
龙江农垦作为一个小省看待,与其他省份一样,在黑龙江垦区实施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计划。
从此,垦区残联计划单列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开始在垦区实
施。从2004年1月起至2006 年连续三年时间,中国残联下达四项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项目,
帮助垦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助学、危房改造和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助残项目的实施对解决残
疾人实际困难,推动垦区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残联以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垦区每年50户,户均国家支持
5 000元。2004年,在和平牧场建成垦区第一个33 户残疾人集中居住的阳光小区。为解决残疾
人既“安居”又“乐业”的问题,农场无偿提供1公顷耕地,总局民政部门捐助15 万元,在小
区里建了12栋塑料大棚,残疾人不用离家就能就业。2006年1月7日,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
上,总局局长隋凤富决定结合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扩大扶持面,加大扶持力度,增加
投资150万元为300户贫困残疾人改造危草房。红光农场当年完成了100 户残疾人的住房问题,
为购买新建平房小区的残疾人最高补贴达2万多元。2004年以来,垦区共扶持580户贫困残疾人
告别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