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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三编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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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垦区的建设事业与垦区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壮大。当年的垦荒大军发扬“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的南泥湾精神,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踏查荒原,布点建场,边开荒边生产。六十年
来,在经济建设全面进步的同时,垦区的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垦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昔日莽莽的荒原,如今已建成
新型的各具特点的城镇140多个,村镇2 500多个。1996年,总局党委提出实施“小城镇带动战
略”,加大了小城镇建设的力度,使垦区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各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相继建成,城镇功能日益完备,成为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的中心,示范和拉动作用日益增
强。2005年,垦区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增强了城镇的综合载体功能,发挥了聚
集产业和人口的作用。全年新建城镇住房100万平方米,使城镇住宅总面积达到1643 万平方米,
城镇人口每人平均住房面积达到20.9 平方米;当年城镇新增住宅集中供热面积98 万平方米,
使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890万平方米;新建城镇高等级混凝土道路35 公里,使高等级混凝土路
面达到290公里;新建城镇给排水管网29公里;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4.1 平方米。一批初具现代
化水平的城镇,已成为垦区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

  垦区建筑业快速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垦区的建筑施工
单位逐步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基建队改组成了建筑公司。到2005年底,全垦区共
有建筑企业196家,从业人员18 000人,年施工能力150万平方米,建筑总产值30.6亿元,实现
利润6 000万 元。企业管理、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普遍提高。一部分企业已经走出垦区,开拓
了国内市场,已能够独立承担大中型工业和高层民用建筑等技术复杂的施工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随着住房商品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到2005年底,垦区已
有房地产开发企业84家,年开发能力100万平方米。年开发产值15亿元,创造利润1 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范围已走出了垦区,打开了垦区周围市县的房屋开发市场,成为垦区的一个新兴产
业。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垦区城镇各
项功能的逐步完善,作为基础产业的市政公用事业在垦区城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
起来。大多数农场成立了自来水公司、集中供热公司(站)、环境卫生管理站、燃气(石油液
化气)站、城镇排水站、园林绿化等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