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场、生产队居民区建设
第二章 分场、生产队居民区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垦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垦区各农场的分场场部和生产居民点,列
为村镇管理,即分场场部相当于集镇,生产队居民点相当于村。垦区开发时,分场场部和各生
产队居民点是农业职工的生活基地,其房屋建筑从临时性马架、草房、拉合辫、土坯房、干打
垒等简易住房起家,到建设砖瓦住宅、楼房和农业生产用房,施工从手工操作到机械化施工,
逐步改变着垦区的村镇面貌,到2005年底,垦区共建设成村镇2 500多个。
住房建筑的投资来源,开始基本上都是公建公有,职工租住。1963年一些农场推行自建公
助办法,即由职工自己建设住房,农场给予补助的方法,加速住房建设。为了降低建房造价,
解决建筑材料不足的问题,在住房建筑结构上,当时还提倡一种“穿靴戴帽”式的建筑结构,
即毛石基础、土墙、瓦盖、防寒天棚、内外墙抹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很多农场推广
公料自建、自建公助、自建等三种形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住房的建筑结构有草木结构、土木
结构、砖瓦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建筑标准从单纯的保暖、保安全、保3~5
年不坏,达到住得下、分得开、通风、透光、防潮、实用、美观。施工方法从完全手工操作,
到半机械化、机械化、装配化。给水工程从手摇辘轳井、手压机井到自来水入户。采暖工程从
火炕、火墙到土暖气、暖气,从分散供热到集中供热。村镇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为加快垦区城乡建设,总局党委于1996年提出了“小城镇带动战略”,把城乡建设作为一
项战略任务来抓。总局建委据此制定了“小城镇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垦区开展城乡
建设“二三一工程”,即按照省村镇建设标准,每年建成20个富强镇、300个小康队、1 000栋
样板住宅,作为加快城乡建设的试点。经总局检查验收,1996年有43个城镇达到了富强镇标准,
有1 393个村镇达到小康队标准,超额完成“二三一工程”的当年计划。
随着“小城镇带动战略”和“二三一工程”的实施,垦区村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村容镇
貌日新月异。各农场把村镇建设作为农场经济的载体,使村镇建设从满足职工一般生活需求转
到了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和繁荣农场经济与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以修路植树、栽花种草、建设
景观小区、美化庭院、整治环境、清除垃圾为主要内容的村镇建设,使村镇面貌大为改观,改
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
到1998年,村镇主干道路砂石铺装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72%;住宅面积1 082.83万
平方米,砖瓦化率达到96%,少数生产队还建了别墅式楼房住宅,如七星农场46队,山河农场4
队等。
1999年,按照修编的城乡总体规划,垦区进一步加快村镇建设步伐,启动生产队撤并工作。
有的分局引进外资,集中建设一批耕地面积在3 万亩以上的标准高、功能齐全的中心村镇,也
就是集镇,带动村镇建设全面发展。2000年以后,加大撤并生产队的力度,绥化、九三两个分
局共撤销了15 个生产队。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 通讯、广播、电视、教育、卫生、商服、给
水等服务设施,进行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景观建设。对已撤销的生产队居民点进行灭迹
复垦,迁出的职工大部分到场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对保留的和接收并入的生产队,加大住
宅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建管结合,以管为主”的方针,制定管理规章制度;以治理脏、
乱、差为重点,大搞环境整治与建设,清除垃圾,修整道路,植树栽花种草,改善职工群众的
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