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五次大开发
第五节 第五次大开发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后,黑龙江农垦(场)总局开始的第五次大开发,主要特征是
综合开发和科学开发。
垦区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了“一水、二路、三开荒”的经验。1977年的7 月,总
局下大决心治理三江的骨干河流—别拉洪河。该河流第一期治理工程控制面积25万公顷,其中
耕地10万公顷。河道疏浚(实际是开挖一条人工河流)长度113公里,土方2 000万(不包括37
条支干和田间配套工程)投资2 600 万元。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总局动员全垦
区的力量,从各管理局抽调500 多台推土机(多是农用机车改装的),抽调精干人员和技术骨
干2 000 多人的施工队伍。开赴现场,安营扎寨,分段包干,昼夜施工。因为是在沼泽地上施
工,条件非常艰苦。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绕开雨季施工的困难,抢在冬季,冒着零下40℃的严
寒和春季化冻前施工。在各方面的支持和支援下,终于在两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为三
江大面积开发奠定了基础。1987年底完成了别拉洪河排水系统的支渠配套收尾工程,整个别拉
洪河工程完成土石方量1.6亿立方米,干渠84条,支斗渠1 920条,桥潘等建筑物1 354座,使25
万公顷耕地得到保护,12万公顷耕地达到五年一遇的排涝标准。在加强排水程的同时,建三江
开发还注意了排蓄结合,高度重视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在大面积开发的同时大面积营造农防
林、护路林、护堤林、薪炭林和村镇绿化林等,面积约15万公顷。并在典型地区设了湿地自然
保护区2万多公顷。
在加强综合开发的同时,垦区还在新开的开发建设中注重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土地开发,做
到开1亩,成1亩。1980年,开荒26万亩建成洪河农场。4年间又增开16万亩,使农场形成规模。
1983年开始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的农垦项目开荒20 万公顷计划。这一项目涉及30 个农场,其中
包括二道河和浓鸭河两个新建农场。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了“一水、二路、三开荒、四造林”
的方针,使开荒收到良好效果。
1995年,垦区还开始了小规模的“五荒”开发。“五荒”是指权属明确的国有或集体所有
的荒山、荒地、荒草、荒水、荒滩(不含行洪区内的滩地)等尚未开发的利用的土地资源。按
照省“五荒”资源拍卖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五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
划纲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垦区组织人力利用7 个多月的时间基本摸清了垦区“五荒”资
源状况和底数。1995年4月总局下发了《黑龙江垦区“五荒”资源开发实施办法》(5号令)。
截至2001年,开发“五荒”(主要是荒地)约6.7万公顷。3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垦区
停止“五荒”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