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立完善监察网络
第三节 建立完善监察网络
网络监察是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为此,总局、分局、农场三级设立了专职
监察人员,在农场生产队设立兼职监察员。目前垦区有专兼职土地监察员20 0余人,将基层网
络一直延伸到生产连队,土地违法案件基本可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垦区土地监察机关还强
化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把抓预防放在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了执法监察的动态巡查系统和巡查
快速反应机制。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延伸到垦区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巡查,
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建立和完善了巡查责任制度,严格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全面推进全
程监察,强化对建设用地的跟踪检查。近年垦区每年都组织土地、建设、农业、林业、环保等
多个部门开展土地联合执法检查,使垦区土地违法案件早发现、早查处的比率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