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场管理
第三节 市场管理
一、集贸市场与专业市场
垦区工商系统对垦区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工作始于1983年。当时,全垦区共有集贸综
合市场7处,总面积3 303平方米。到1993年,经10年的培育建设,垦区已有大、中、小型市场
115处。其中,综合市场114处,批发市场1处。垦区历史上第一家批发市场是宝泉岭批发市场。
到2000年,垦区已有市场177处,其中,消费品市场133处,生产资料市场21处,劳动力市场23
处。各类市场年成交额197 607万元,年为国家创税2 000多万元。
2001年,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部署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垦区工商局于2000年6 月,聘
请哈尔滨承誉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局16处自办市场进行逐一资产评估。评估后,对16处自办市
场实行整体出售,17处联办市场实行部分产权无偿转让,3处代管市场全部转让。到2001年底,
36处自办、联办、代管市场全部完成脱钩,截止2005年底,垦区共有大型集贸市场48个,大集
70个。
到2005年末,垦区有各类专业市场33处。其中生产资料市场21处,专业粮食批发市场9处,
蔬菜批发市场3 处。八五九农机具市场、大西江皮毛市场、建三江机动车交易市场、北安木材
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在周边地区都颇具影响。1998年,垦区建成了9处粮食批发市场。仅1999
年,就通过这些市场外销粮食32亿公斤。
二、市场监督与文明市场创建
从1983年开始,垦区工商系统充分运用综合职能,对市场内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缺
尺少称、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乱贴广告、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
格查处,不断净化市场环境。2000年以后,又对商品展销、经纪人、柜台租赁和房地产市场中
房屋租赁经营等进行全面监管,在市场监管的力度上不断加大,方式不断创新,机制上不断完
善。
特别在2003年的防治非典和2004年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垦区工商系统以高度的政
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防
非典商品以及趁机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垦区社会的稳定。在此期间,为了人民群
众生命安全,九个分局的大集全部暂时关闭。
1986年,垦区开始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垦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市场管理干部,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培育市场的同时,加强引导,强化监督,完善管理,推动了垦区文
明市场建设的健康发展。到2000年,已有87处市场被授予“管局级文明市场”称号,有67处市
场被授予“垦区文明市场”称号。1990年,八五三农场清河综合市场被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授予“省级文明集贸市场”称号,1995年,宝泉岭市场,九三交易城等5 个市场,被黑龙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全省文明市场”称号。2000年,红兴隆综合市场被黑龙江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评为“全省文明市场标兵”(国家级)。九三交易城和建三江分局综合市场被评为“全
省十大乡镇市场”。
2000年以后,省工商局将文明市场创建工作更名为文明诚信(星级)市场创建工作,到2005
年末,垦区已建成二星级文明诚信市场4处,一星级文明诚信市场4处。
三、市场治安民警大队
依据省编委黑编[1998]173 号《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和编制分配的通
知》,于1999年成立了垦区公安局市场治安民警大队。行政上隶属于垦区工商局,业务指导归
省工商局市场治安民警工作指导处和垦区公安局,核定编制25人。市场治安民警大队积极配合
各级工商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遏制和打击了集贸市场中各种违法犯罪行
为,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治安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