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法制建设
第五节 法制建设
1991年4月8日,农场总局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总局法制办内设行政复议应诉科和总局
人大联络办及人员编制等问题的通知》,垦区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及农垦总局的文件要求,于
1991年5月7日,由时任局长石玉斌签发了《关于建设复议应诉科的通知》的传真电报,各管局
工商局和总局工商局复议应诉科开始筹备设立。
1991年7—9月,复议应诉科正式成立。1991年7月30日,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
会议精神,农垦总局工商局下发了黑垦工商[1991]19号文件,明确复议应诉机构统称为法制
科。期间几经变动,至1998年2月,法制科正式单设。
一、审核与培训
1991—2000年底,垦区工商系统共审核案件1 435件,2001—2005年末,审核案件2 991件,
审核率均100%。
垦区工商局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从1991年开始,以“二五”、“三五”和“四五”
普法为契机,从工商行政物价管理职能需要出发,每年年初制订计划,年内实施年终检查验收。
培训依对象不同分别进行。 工商系统内部的培训工作, 主要是举办专业培训班。从1991年到
2005年的15年间,垦区工商局共培训工作人员22 500余人次,个体工商户及各类经济组织的人
员培训达40 000余人次。2004年,进行了春、秋两季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大考试,789 人次
参加考试,同年8月,举办了基层法制员业务培训,120名基层法制员参与学习,经考试全部合
格。2004年,还编印了《工商行政管理案件查处规则及实例》,下发到基层每一个工作人员。
二、监督和检查
垦区工商局根据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11月制定的黑工商发[1998]91号《黑龙
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监督办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每年不
定期的对九个工商分局进行执法大检查,调阅有关案卷和文件资料,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法制
科成立以后的十年里,在普法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93年建三江工商局被评为垦区
系统普法先进单位;1994年垦区工商物价局参加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获得组织奖
和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