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打击经济犯罪
第三章 打击经济犯罪
监督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职责,多年来,垦区工商局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工作,全力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垦区
市场竞争环境。
一、投机违法与不正当竞争查处
垦区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
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政策和法规,多次及时查处了以非法谋取利益为目的,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案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垦区绥化工商分局查处的肇源农场某
公司倒卖重要生产资料案、垦区牡丹江工商分局查处的李某非法倒卖旧汽车案、红兴隆工商分
局查处的杨某非法倒卖原煤案等等,据统计,1983—2000年,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136 件,其
中倒卖生产资料88件,罚没款300万元,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5件。
垦区各级工商机关还不断加大力度,对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11种
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影响较大的案件有:绥化工商分局查处的某乳品仿冒“飞鸽”
牌奶粉包装装潢案。
二、打击假冒伪劣与走私贩私
1983—1990年,垦区各级工商机关针对垦区市场实际情况,多次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专项
战役。查获衣、食、用、行等假冒伪劣工业品、商品计32个品种,共120多吨。先后10 余次开
办假冒伪劣产品识别讲座,举行声势浩大的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受教育群众达60余万人次。
1990年以后,假冒伪劣活动呈现出新特点,垦区范围内,逐渐开始有不法分子从事制造假
冒伪劣产品的活动,使垦区从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地变成了流出地之一。各级工商机关开始将
查处重点转移到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生产者上,加大了检查力度和检查频度。对涉及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和产品,更是作为重中之重。这一时期影响较大的执法活动有:1997年绥
化工商分局查处的某加工厂假冒“玉泉”酒案、1999年宝泉岭工商分局查处一系列非法拼装摩
托车案,查获违法拼装摩托车9辆。
2003年,垦区工商局于春播阶段,利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机会,举行了“打假护
农垦区行”活动,活动涉及红兴隆、建三江等七个分局,铁力、前进等11个农场,总行程3 300
公里,历时10 天。 期间,查封了两家农资公司经营的伪劣农药和化肥,扣押了前进农场铁路
专用线上的100吨变质化肥。在建三江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咨询服务活动,参与群众达3 000多
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 000余份。
垦区各级工商机关对走私贩私活动保持着较高的警惕性,1995年,红兴隆工商分局对辖区
内突然出现的几辆大宇王轿车进行跟踪调查,一举查获红兴隆某单位非法倒卖走私轿车案,没
收尚未售出的走私轿车5辆。
三、专项检查
垦区工商局根据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活动多呈现季节性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开展了多次专
项整治活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定期专项检查:一是每年夏季组织以应时果品、饮料市场为重点的
专项检查;二是每年秋季组织的粮食市场专项检查;三是元旦春节期间以食品为主的节日市场
检查。自1983—2000年共检查业户189 000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120 000多箱,过期、变质食
品33 000公斤,关停253家不符合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业户;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560多吨,维
护了垦区粮食收购秩序。
2005年,垦区工商局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红盾护农”行动。以各工商分局为
单位,组织精干队伍,实施局所联动,在省农垦总局大力支持下,协调农垦公安、农业、技监、
农机等相关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通过3月至5月百日会战,共检查农资经营企
业、商家695户,植物医院213家,检测化肥786个品种批次,查处违法违规者91 户,查扣劣质
生产资料436吨/件,保护了垦区广大农户利益,促进了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
非定期的专项检查:2003年4 月末,防治非典期间,垦区工商物价局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对非典期间销
售假冒伪劣防非典产品及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期间,垦区哈尔滨工商分局和垦
区建三江工商分局等单位,分别查处了一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过氧乙酸的案件,给予了严厉处
罚。截止到5月27日,垦区工商物价局在不到两个月期间,共出动人员4 513人次,出动执法车
辆1 108台次,检查企业、商家、个体工商户共12 049户。2004年4—6 月,开展了奶粉市场专
项整治,对垦区内54户奶粉生产企业,450户经销奶粉的商家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封45 种不合
格奶粉,共32.6公斤。2005年8月,在全垦区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盐经营户1 002
户,餐饮业689户,食品加工业394户,检查面达98%,查处案件2起。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
垦区各级工商机关的公平交易部门(前期为经济检查部门)同时兼管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自1983—2005年,各级工商机关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达1 740件,调解1 650件,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1 735万元。
1997年,垦区工商局逐步建立了覆盖整个垦区范围的举报投诉网络。至2005年,共开通了
104部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210个基层投诉站,设立了68个举报箱,基本做到了
消费者投诉不出户、不出农场,大大方便了群众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