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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垦区消费者协会

第二节 垦区消费者协会


   一、机构沿革

  1975年,农垦总局前身,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就设有消费者联合监督会,职能由兵团商
业局履行。

  1992年,消费者监督联合会改设在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工商局,由企业科兼管。1997年
根据黑编[1997]43号文和黑垦编[1997]53号文,决定成立省农垦总局消费者协会,为同级
工商局的半格单位,1997年农垦总局消费者协会由农垦总局工商局办公室兼管。

  2000年3月8日,黑龙江省垦区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办事机构为消协办公室,独立行使职
能。下设9个协会,1个直属协会,103 个分会。省农垦总局副局长王家旭任名誉会长,垦区工
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建家任会长。垦区消协隶属于垦区工商局。承办单位有:黑龙江省农垦
总局广播电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党委宣传部、农机处、黑龙江省垦
区中级人民法院、农垦日报社等单位和部门。

   二、协会工作

  1997年以来,垦区消协分别开展了“讲诚信、反欺诈”、“为了农村消费者”、“安全健
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诚
信·维权”等年主题系列活动。通过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为促进垦区经济的大发展、快
发展做出贡献。消协不断强化窗口意识,提高服务水准,认真受理投诉,做消费者满意的“维
权天使”。从2000—2005年,垦区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83起,结案率99%, 为消费
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1万元。涌现出多个国家及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5年7月14日,红兴隆41户农机消费者集体诉山东双力集团生产的“3588” 稻麦收割机
产品质量问题。垦区消协经过调查,认定侵权事实成立,通过艰苦工作,几经努力,依法调解
达成协议,农户权益得以保证。垦区消协还注重在工作中抓典型,以点带面,树立一批诚信经
营的龙头企业,诚信体系在垦区初步形成,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2000年1 月,共评出垦区首
批消费者信得过单位111户。

  2005年4月,垦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放心消费餐饮名店”活动,全年共有65户企业获此称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