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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员编制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一节 人员编制




  1983年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工商物价管理局,总局编委核编6人。1986年12月7日,
省农场总局编委根据省编委、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984]2 号文件规定,成立总局物价检查所
(为全民所有制副处级事业单位)核编9人,其中省物价局拨给4人,省农场总局拨5人。是年,
总局工商物价局机关共有编制15 人, 此间各管理局编办核拨给九个管理局工商物价局编制61
人。1988年,为加强垦区劳动者协会工作,总局编委以黑垦编字[1988]20号文件为总局工商
物价局增编3人。1990年2月6日,总局编委下发农总编字[1990]3号文件,为全系统物价检查
所增编10人。1994年6月,省国营农场总局以黑垦编字[1994]12 号文件下拨总局、管理局消
协编制24人。1997年11月24日,农垦总局编委根据省编委《关于全省各消费者协会机构、编制
和经费问题的通知》精神,重新核定垦区各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人员编制114 人,其中,垦区消
协3人,九个分局各1人,102个工商所各1人。

  1997年8月8日,农垦总局根据省编委批复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方案》(黑编[1996]33号)文件精神,重新核定总局工商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
至此,总局工商物价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1名。

  1998年4月15 日省编委、省人事厅、省工商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重新核定工商行政管理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6]
3号)精神,为全省工商所重新核定了编制,垦区工商系统共核定工商行政编制735人,工勤事
业编制86人。

  1999年9月7日,省编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编办[1999]32号),明确规定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黑龙江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同时核拨垦区局、分局两级机关人员编制271 名。其中垦区局机关行政
编制42人,工勤4人,分局机关行政编制203人,工勤22人。到2005年末,垦区工商物价系统共
有在岗在职人员766人,其中:国家公务员602人,工勤人员57人,消协、劳协事业单位人员107
人。

  垦区工商物价局干部管理工作,在1983年垦区成立工商部门以后,实行由各级党政直接管
理的体制。1996年9月12 日农场总局进一步理顺农垦工商物价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垦区工商物
价局正副局长的任免(含其他副处级干部)征得省工商局、物价局同意后由总局党委任免,各
工商物价分局正副局长的任免(含其他管理局副处级干部),征求管理局党委意见,由垦区工
商物价局党委任免,报总局组织部备案。1999年9月7日全省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垦区工商
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征求省农垦总局党委意见由省工商局考核任免,正副科、所长的任免由垦区
工商局党组任免,日常管理由各分局负责。

  附 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局历任局长、副局长名单



   历任垦区物价检查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