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二节 队伍建设
一、人员状况
1983年,全系统共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370人,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4%,高中以上
文化占36%,队伍整体素质较差。1984年以后,通过“双补”和各类函授教育及省工商局培训,
队伍文化素质、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有明显提高。1988 年全系统工作人员500 人中,干部262
人,工人25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8人,中专、高中199人,初中以下183人。处级干部平均
年龄52岁,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8.8岁。1996年底,全系统干部职工695人,干部383人,工人312
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34人。2005年全系统干部职工总数达766人,比1983年增加了107%,大
专以上文化程度596人,占总数78%,比1983年增加近4.4倍。离退休干部职工203人。
经过1996年、1999年两次机构改革,工商队伍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局、分局、基层
所领导班子通过精心调整和竞争上岗,力量普遍得到了加强。一批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
干部被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全系统处级干部平均年龄由1983年的52岁下降到48岁,科级
干部由1983年的48.8岁下降到41岁。
二、人员培训
(一)学历教育。从1983年开始,全系统1968年以后毕业参加工作、不具备高中文化程度
的干部职工,全部都参加了各农场管理局和省国营农场总局组织的高中学历文化补习,同时还
有一部分人报考了各类成人教育,通过电视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大学、函授大专班等途径学
习深造。到1988年,全系统500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达138人。为激励学习,农垦工商物
价局实行了第一次学历教育给予报销学费的办法,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1996年
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达434人,占总人数的63%;200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达498人,
占总人数的70%;到2005年末,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已达596人,占总数的78%。
(二)业务培训。垦区工商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是从1984年5月开始,先后举办过《经
济合同法》、《商标法》、《价格学原理》、《行政诉讼法》和经济合同仲裁等业务培训班;
到1990年末共举办各类脱产培训班、短训班34期,培训560人次。
1990年10月20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人事部和省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培
训的要求,农垦工商物价局建立了岗位职务培训辅导分站,选拔9 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
一定业务能力和经验的同志,到省工商干校经过师资培训,担任兼职辅导教师。同时配备了电
化教学用具,制定了1991—1995年中长期培训计划。到1995年底,共举办市场、个体、企业、
商标、广告、经检、合同等专业岗位业务培训班8期,培训一般干部586 人。全系统共有270名
科、局长参加了省局的岗位职务培训。
1993年3月5日,农垦工商局、总局人事局为做好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准备工作,从1993
年10月至1994年10月,开始了公务员公共课的培训。培训采取全员函授、集中面授辅导的办法,
由佳木斯师范学校马列主义教研室负责授课,省工商局统一命题, 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先
后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633人。按照人事部的要求,1997年9月对全系统353名符合公务员过渡
条件的国家正式干部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培训,经考试,全部获得了公务员证书。
从2001年开始,业务培训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一方面把业务
培训与四五普法结合起来,培训对象主要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内容以《行政许可法》为
重点,兼及其他工商物价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岗位技能,培训方式以各分局办班为主。2001—2005
年,各分局累计举办各类法律和业务培训班90余期,受训人员超过3 700 人次。另一方面,把
一部分基层科(所)长和重点业务骨干送出去,参与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和相关高等院校的学
习培训,累计外出受训人员已达400人次。
(三)岗位技能竞赛。2002—2005年,垦区工商物价局开展了经常性的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以赛代训、以赛促学。
2003—2004年,在垦区工商物价系统开展了争当三手活动,即在一线工作人员中,开展争
当办案能手、识假高手、执法硬手活动。
2005年,按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垦区工商物价局还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初赛由各分局组织,优胜人员按分局组队,参与垦区工商局举办的决赛,建三江工商物价分局
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在此期间,各个分局也因地制宜,开展了法制知识竞赛、微机操作能手竞赛、以案说法竞
赛、正反方辩论赛等多种竞赛活动,有力促进了整个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提升。
三、创建活动
(一)文明单位建设。为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从1986年开始,农
垦工商物价局就强调全系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文明办公、
礼貌用语、热情服务,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规范化要求。局、分局和基层所普
遍制订中长期创建规划,各个年度都有具体的实施方案。1987年农垦工商物价局被批准为总局
级文明单位,1993年,又被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到2005年,全系统103 个基层工商所
全部成为农场以上级文明单位,有96个单位评为各级文明单位标兵。
(二)双评工作。从1999年开始,垦区工商物价局参加全省开展的“为经济建设服务,树
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选活动,到2005年底已持续七年。
七年来,在双评工作中,垦区工商物价局除了要求系统上下秉公执法、勤政为民、廉洁奉
公、全力支持、服务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外,还积极参与多项社会公益事业,注重树立红
盾卫士良好形象:坚持开展了“四个一”帮扶活动, 帮扶贫困职工和贫困个体户, 累计结成
“一帮一”对子510 个;认真贯彻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为贫困个体户和再就业职工
减免工商登记费、管理费累计达1 210 万元,窗口单位设立了“下岗再就业人员”服务窗口和
绿色通道,帮助1 54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开展“爱心助学”, 支持教育事业,累计捐
资110万元帮助贫困学生。
垦区工商物价局积极参与“双评”活动,打造服务型工商物价,注重办实事、求实效,从
而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1999—2001年连续3年获得垦区“双评”评比第一名,2002
年度、2003年度被确定为免评单位。2004—2005年又连续2年获得垦区第一名,再次被确定为2006
年度免评单位。
(三)AAA级标准化工商所建设。2003年,按照省工商统一部署,垦区工商物价局开始在
全系统103个工商所中,开展AAA级标准化工商所创建活动,当年即有9个所顺利通过省局验收,
到2005年末,已有30个基层工商所通过AAA级考核验收。占基层工商所总数的28%。
四、纪检监察
2000年5月10日,按照省农场总局黑垦函[2000]10号文件要求,垦区工商物价局设立纪
检机构,下设监察室,当年9月,经垦区局党组推荐、省工商局党组批准,胡川海任首任纪检
组长。
(一)开展廉政教育。2002年,在全系统开展了“学党章、促廉政、树形象,做‘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忠实实践者”主题教育活动;2003年,结合全省开展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
作风建设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胡锦涛“两个务必”讲话,强化“两风”建设活动,共组
织专题学习21次,参加人数1670人次。2004年,开展了“田、韩案件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系列活
动”,2005年开展了全面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活动,组织专题讲座,观看教
育光盘,并进行全员考试。
在强化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特别着重制定颁布了《领导干
部年度廉政建设报告制》、《垦区工商物价系统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领导干部
任前公示制和任期试用制》等规章制度。
(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强化两风建设,优化垦区发展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工商
物价职能,勤政廉政、转变行风,树立工商物价良好形象。
1999年开展了“垦区百万群众看工商物价”活动,就执法和服务方面进行了十项承诺。2000
年, 实施价格民心工程, 重点推进明码标价,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方面热点难点
问题,净化价格环境。2001年,开展了“改善垦区经济环境看工商”活动,全系统共聘请500
余名离退休干部、企业领导和个体工商户作为社会义务党风行风监督员。2003年开展了“把握
全局发挥职能,营造环境,狠抓落实,为垦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做出新贡献”活动,出台
了《关于落实十项措施推动垦区个私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实施了“打假护农垦区万里行”。
2004年通过“访企业知实情,学企业求实效,帮企业办实事,促企业再飞跃”,全系统共派出
32名优秀科所长赴国企私企挂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零距离服务。
(三)预防职务犯罪。2002年3月, 垦区工商物价局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共同签订《服务经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共建责任状》,明确了重点防范部门、岗位,建立了预
防档案。2004年,又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二期工程”。同时加强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
度,2003年到2005年,先后有9名基层所长受到查处,其中,撤销职务4人,记大过1人,记过3
人,警告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