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量认证
第三节 计量认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及相关法规、 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简称质检机构)实行计量认证考核制度。近20年来,这项工作对评价质检机构能力、规范质
检机构检验行为、加强质检机构管理和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00年,为适应国家实验室认可活动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发布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
收)评审准则》(试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分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级别。截至2005年
年底,垦区共建有农业部(佳木斯)食品检测中心、农业部(哈尔滨)乳品检测中心、农业部
北方能源检测中心、农业部干燥设备检测中心、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品检测中心、农业部种子质
量检测中心等6个部级质检机构,其中已有4家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黑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监
督二站(挂靠农垦科学院)作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法定授权站获得省级质检机构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双认证。农垦环境监测中心(挂靠农垦科学院),农垦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挂靠农垦
设计研究院)等35个质检机构通过省级计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