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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一产业统计

第二章 统计调查

第一节 第一产业统计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垦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第一产业统计随着第一个国营农场
的诞生就开始了,其统计内容和指标体系的形成经历了由单一生产型统计向生产效益型统计转
变的过程。特别是1981年之后,垦区农业统计对象由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变为全民、集体、个体
一起统计,统计内容由单纯反映农业生产条件和成果拓展为既反映垦区农业生产条件和成果,
又反映农业投入与产出效益、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农产品销售及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情况等等,统
计方法由单一的全面报表变为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第一产业统计成为各个时期各级领
导机关了解垦区农业生产发展现状、制定农业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

   一、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垦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从1950年开始完成。东北统计局布置的14种统计报表和农业部布置
的7种报表之后,逐步增加了反映垦区自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需要的统计指标。垦区自1984
年开始进行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兴办家庭农场之后, 第一产业统计内容发生较大变化, 表
的种类增加,一些反映农业生产价值量方面的指标以及家庭经营承包情况等内容被纳入统计报
表制度。垦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分为统计年报制度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两部分,第一产业统计
年报制度是总结报告年度内垦区农林牧渔业经济活动全面情况的统计报告制度。1985-2005年
第一产业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增加到24张表。这一时期的第一产业统计年报报表内容在总体稳定
的基础上,每年都有所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和1993年后国家统计
报表制度改革和国家标准的重新修订所带来的统计指标概念和分类的变化。

  (一)第一产业范围的变化。由过去的农(种植业)、林、牧、副、渔五业,变化为农业、
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垦区在这些行业分类上的调整从2003年年报开始全面实
施。

  (二)农作物统计分类的变化。农作物统计分类取消了粮豆作物、经济作物、其他作物合
计指标,将全部农作物直接按不同品种类型和用途分为十大类,即谷物、豆类、油料、麻类、
甜菜、烟叶、药材、蔬菜瓜类、薯类和其他,这里的谷物和豆类之和即是我们通常所指的粮豆
作物。2002年,为反映垦区粮食、经济和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调整的变化,在作物的分类中
增加了“饲料作物”的单独统计,并在“饲料作物下”增加了“青饲料”和“饲草”两个其中
项。

  (三)计量单位的变化。按国家统一要求,我省自1992年1月1日起,在统计工作和对外签
约中一律使用“平方公里”、“公顷”、“平方米”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因此,垦区自1992年
年报起,统计报表中凡涉及土地面积的指标如耕地面积、播种面积、造林面积和养鱼面积等的
计量单位,均由过去的“亩”改为“公顷”,农作物单产水平用“亩产”计算改为用“顷产”
计算。

  (四)年报报表填报方式的变化。1995年以前,垦区年报只有国民经济综合年报表,所有
的填报单位均填综合表。1995年以后, 垦区年报进行重要改革, 实行了超级汇总,年报推行
“7+1”一套表,即基层表(A,B,C,D,E,F,G)和综合表。所有农业生产单位只填农林牧
渔业基层表(A),农业综合表由计算机根据基层表叠加汇总或计算生成。

   二、农垦经济调查队

  随着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过去的全面调查方法已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垦区粮
食生产成果。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场总局计委就开始申请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在垦区建立
农调队,但因垦区特殊体制问题没有申请成功。后来经过多方面工作,于1996年6 月成立了黑
龙江农垦经济调查队,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农场总局统计局领导,主要职责是搞农作物产
量调查、农场职工家庭收支调查、农业生产成本、产出和效益调查、物价调查、民意调查等。
农垦经济调查队的成立和各分局经济调查员的配备为在垦区内全面推行粮食产量实割实测抽样
方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1997年初,为保证垦区粮食产量实割实测工作按照统一的调查方法进行,农垦经济调查队
(以下简称农垦农调队)参照国家农调总队和黑龙江省农调队的方案要求,结合垦区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黑龙江垦区主要农作物产品产量实割实测抽样调查方案》。

   三、农业基点调查和商品粮大县调查

  农业基点调查即农业基本网点调查,是农业部市场信息司(1995年以前是综合计划司的一
部分)在全国抽取600 个县作为基点县进行的种植业抽样调查。由于垦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
基地,粮食产量在全省占有20%左右的份额,行政体制又相对独立,因此,应农业部要求从1990
年开始,垦区接受了这项种植业抽样调查工作,由12 个住户调查场具体承担。这12 个场是:
友谊、八五二、二九一、军川、江滨、七星、前进、兴凯湖、二龙山、嫩江、红光、红星。填
报的基点报表主要有农业部直接下发的四张表,即农作物种植意向调查(每年的1月末上报)、
春小麦产量预计(6月下旬)、农作物播种面积预计(7 月10 日)、粮食及主要经济作物产量
预计(9月5日),这些报表均由各调查场直接向农业部报送,同时抄报农场总局统计局。每年
农业部都对基点调查工作进行表彰,按1.5%的比例,垦区每年有2个农场和2名基点调查员被评
为农业部基点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调查员。1995年,农业部给垦区10个基点调查场分别配备了
一台计算机,资金由农业部和各农场分别负担一半。这10个农场的场级调查员去北京参加了培
训和验机工作。1997年,垦区对已采用了近15年的抽样调查网点进行了重新抽选,在103 个农
场中抽取了20个农(牧)场作为垦区经济和社会调查场。为提高这套抽样网点的运用效率,便
于统一组织和布置工作,在征求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同意后,又在这20个农场中抽选出12个农场
作为农业部基点场,这12个农场是:军川、宝泉岭、友谊、八五二、八五九、七星、八五六、
八五七、二龙山、山河、嫩北、查哈阳。1999年,农业部调整了基点调查资料的报送方式,农
垦总局各基层调查场将调查表由原来的直接报农业部改为只报农垦总局,由农垦总局统计局推
算垦区的数据后再报部里,同时核转基点调查场报表。

  1994年,根据农业部农垦局转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部、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关于加强
粮棉大县“两高一优”农业示范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黑龙江垦区有8 个管局(除哈尔滨管
局外)被列入国家商品粮大县。1994-1998年,总局统计局又承担了农业部市场信息司的粮棉
大县统计工作,填报粮棉大县建设情况统计资料卡片,主要统计内容有:粮棉大县建设情况、
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