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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华(1959—)女,山东日照人,1975年11月在勤得利农场一分场参加工作。1987年 8月调
任前锋农场物资科调拨员。1993年 3月辞职开起了“金三角饭店”,1997年春办起了“东方汽
车农机配件总汇”。为进好货,她跑了五省六个厂家,保证商品质量,使用户买她的零件放心。
为方便顾客,她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只要一个电话就想方设法把货捎过去。商店1998年盈利10
万元,拥有固定资产60万元,她被农场被评为“致富能手、文明经商户”。1999年被评为总局
劳动模范。
荆玉龙(1961—)山东莒县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毕业于八一农垦大学农机专
业。1978在跃进农场农业服务中心任驾驶员,1986年任1075收割机驾驶员,1996任机务副队长,
后分别任八队任队长、第三管理区任副主任、第八管理区一居民组组长。在担任1075收获机驾
驶员期间,机车发挥了较高的作业效率,多年收获量达到 500公顷以上,由于收获标准高、质
量好,连续多年被农场、分局被评为标兵车组。在担任机务副队长、队长、副主任期间,狠抓
农具标准化建设、经营管理和生产工作,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他连续多年被评为
农场、分局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
范。
井洪义(1951.5—)山东东平人,依兰农场第四居民组职工。1995年带头创办了职工家庭农
场,承包耕地55公顷,新购进一台德特75拖拉机,他与家庭农场成员起早贪黑检修农机具,狠
抓农时,使粮豆作物全部播在高产期,抓好田间管理。当年,他种植小麦40公顷,平均公顷产
量达3.5吨;大豆15公顷,平均公顷产量3.1吨。向国家交售粮豆157.2吨,被农场被评为交粮
大户。当年盈利16万元,他对有困难的职工,缓收或少收机耕费。1995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井庆军(1964—)生于泰来农场第五居民点,是一名农业职工,为人诚实,吃苦耐劳,积极
参与农场“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用自己的农用车和揉碎机等为
困难职工无偿服务,受到好评。利用农场的优惠政策发展奶肉牛34头,其中奶牛15头,产鲜奶
20吨;肉牛19头,出栏销售奶肉牛8头,两项收入5万余元。为了规模发展和科学饲养两牛,去
年投资1万元建造了120平方米的饲养圈舍,购进了榨乳机和揉碎机。在养牛的同时每年饲养出
栏5~10头生猪,种植旱田120亩,青贮饲料面积 50亩,机车代耕500余亩,增加了收入。2005
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景桂林(1968.7—)辽宁义县人。1989年12月在八五九农场参加工作,1990年 7月毕业于八
一农垦大学畜牧兽医专业,任八五九农场奶牛良种场技术员,1996年 3月任水利队养猪场场长,
2002年3月任十九队兽医、农场兽医站站长。1999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景祥清(1946.5.11—)辽宁本溪人。196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 7月入党。历任集贤县小
学教师、中国人民银行集贤县支行副科长、同江县支行行长、建三江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期
间对建三江垦区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建三江支行作为全国垦区范围内按经
济区划的第一家支行,在经济运行和金融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1987年被评为总局
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