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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鸿翔(1954—)宾县人,党员。1973年2月在宾县参加工作,1975年1月参军,1977年12月
复员回乡任中学教员,1979年2月到垦区,先后在八五九农场教育科、工商所工作。1997年3月
任建三江分局工商局局长。上任后积极支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98年以来,为企业办实事30多件,解决企业转制中出现的问题70多个,为下岗职工解决经营
场地2 000平方米,减免管理费60余万元,发展个体户1 300余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违
法案件460种、6起,退还用户18万元。1999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母松华(1948—)哈尔滨人,党员。1968年下乡到兵团四师,历任团后勤助理、师后勤参谋、
牡丹江分局物资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分局工会主席。在任工会主席期间,以“奔一流、站
排头”的精神,在“整顿建家”活动中,高质量在全总局第一个全面完成“建家”任务,涌现
出一个省模范、三个省先进、六个总局模范职工之家,实现了“站排头”。他每年下基层半年
以上,对全局工会工作了如指掌,使工会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年年有突破,有创新。1987年被
评为总局劳动模范。1988年当选为全国总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穆文亮

穆文亮(1954.5—)山东平度人,党员。1971年 2月在兵团二十三团参加工作,曾任二十三
团渔业连机务工人、一连机务工人、技术员、副队长、队长,1990年任八五九农场一队队长。
一队1995年粮豆总产2 482吨,单产194.4公斤,总收入434万元,利润60万元,人均收入4 100
元。实现了道路砂石化、房屋砖瓦化、电视闭路化、饮用自来水,成为全场农业生产单位的排
头兵。1995年、2002年两次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2002年被评为全省劳动模范。2004年12月被
总局党委、总局命名为北大荒百面旗先进个人。2006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穆有山(1933.3—)海伦人,小学文化。1952年参加工作,在1963年任红光农场修配厂发电
机组组长时,动脑筋、想办法,每个班次节约汽油 1公斤,为了保证生产,他带领全组人员认
真维护保养机车。当时修配厂有两台发电机,轮换使用,每当一台出现故障,马上启动另一台
机器,他们就随坏随修,从来没有耽误过生产,受到了职工的一致好评。1963年被评为农垦厅
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