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
pei
裴德勤(1936—)河北乐亭人,党员。1956年在尾山农场参加工作。1979年任场商业科科员,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四年中天天早出晚归,处处照章办事,坚持原则管理,使场部的小农贸市
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做到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他秉公执法拒礼拒贿,在退回商
贩送的酒、水果、蔬菜的同时还向商贩进行守法教育。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对无证经商、缺斤
少两、质次价高的商贩该罚款的罚款,该取缔的取缔,受到消费者的赞扬。1983年被评为总局
劳动模范。
裴景奎(1935.8.28—)宝清人,1973年3月入党。1958年10月在胜利农场参加工作,历任农
场二队工人、一队队长、二队队长、农场公路站站长。1978年到一队当队长,两年时间把这个
落后单位变成总局的先进集体;1983年又服从分配到两年亏损52万的二队当队长,经过他的整
治,一年就变先进,盈利15万,成为“六好”队。1983年被评为总局特等劳动模范。
裴铁柱(1962.2.6—)山东人,荣军农场八队职工。1991年他被举为家庭农场场长,有24名
职工,1995年种植粮豆 4 467亩,他运用科学化管理,引进品种,秋后人均收入超万元以上。
他本人连续五年被评为农场先进生产者,1994年获九三分局劳动模范,家庭农场连续四年被评
为农场先进。1995年他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裴延铭(1962.3—)山东日照人,高级政工师。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入党。先后
任延军农场中学教师、政教处主任、副校长、党支部书记,1991年 2月任农场广播电视局局长。
1991年调任管局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管局电业局党委书记、分局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委书
记、信访办主任。多次获农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为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
2002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范。
裴永秀(1933.12—2003.11)江苏睢宁人。1951年参军,1953年 1月入党,1958年春转业到
北兴农场。历任战士、副排长、排长、副连长、十二队副队长、煤矿矿长、林场场长。1980年
他带领数十人在正阳河西岸建起了马鞍山林场,制定了林场的相关规章制度。他儿子在山上打
林带时不小心割掉两棵松树,被他罚了;还有一次儿子不慎将风挡玻璃打碎,又被他罚了,使
执行规章制度成为林场职工的自觉行为。四年间,先后为 200多名投亲靠友人员解决了住房,
打了机井,建起暖窖。1983年,农场决定林场等 6个单位实行专业承包,他带领班子制定了12
项810条规定,实行了6种工资支付形式,林场这一年盈利24万余元。1983年被评为总局劳动模
范,1985年被评为分局劳动模范。
裴志刚(1957.3—)辽宁沈阳人。1974年2月在山河农场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历任分
场统计、机务队长、派出所所长、工会主席、尖山农场场长、九三分局副局长。在任尖山农场
场长期间,积极推进农机产权改革、土地“三田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创造出“尖山
发展模式”。2004年农场综合经济实力排在垦区第三名,农场连续三年实现生产总值突破 2亿
元。2005年被评为总局特等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