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垦区政法军事队伍伴随着北大荒开发
和经济建设的步伐,从1947—2006年,头顶蓝天,脚踏荒原,艰苦创业,勇于开拓,走过漫长
而又自豪的60年。这60年,经历4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历史时期1947—1949年10月(解放战争时期)
这个时期,开发北大荒,建立国营农场,一切为着“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一切为着
支援前线,一切为着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解放区的天是明
朗的天”。就在这明朗的天空下,一批一批身着被战火硝烟熏透军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官
兵,先后踏上“去向地球开战”的征程。“英雄解甲永不放下枪”,凡部队集体转业,一个团
建一个农场,仍保留保卫机构,从农场的场长到生产队的队长都是“带枪的人”,从农场的场
部到生产队都设有带枪的专职警卫人员,维护农场的安定。
“创业艰难百战多”,广大农垦战士一面用拿枪的手操纵开荒种田的农具生产粮食,完成
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任务,另一方面又要不断的拿起枪杆子同残余匪徒斗争,打击残敌势力,维
护社会安定。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实行耕者有其田。为此,东北局指
示,“国营农场不与民争地”。先后建立起来的国营农场都主动同周边市县取得联系,商定划
界,在界定范围内开发建设,避免出现土地纠纷。自设保卫机构,加强对外调解等项工作,便
是垦区开发之初的政法军事部门的主要职能。
第二个历史时期1949年10月—1952年12月(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个时期,开发建设北大荒,是在党的过渡
时期总路线“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指引下进行的。
先后在牡丹江平原、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创立国营机械化农场,逐步形成农场群。1950年10
月,全国展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斗争,国内又相继开展“镇反运动”和“三反五
反”运动。为适应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各农场设立公安分局(派出所),维护社会治
安和保卫开发建设。
第三个历史时期1953—1991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
1953年国家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从此进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随着国家大规模
的经济建设的步伐,先后有14万转复官兵、5万大专院校毕业生、20 万支边青年和54万知识青
年参加北大荒开发建设。使黑龙江垦区建成我国规模最大、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程度比较
高的国营农场群,分布在黑龙江省的三江平原、牡丹江平原、松嫩平原和56 个市县,拥有160
万人口,3 000万耕地,所属9个分局,104 个农牧场,占地面积5.43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耕地
面积最大的国有农垦经济区,已成为国家商品粮基地。
就在这个时期,北大荒被著名诗人郭小川称颂为“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在诗人形象思
维里,北大荒之所以“神奇”,那是因为:它是一片独具魅力的土地,它是一片美丽豪放的土
地,它是一片多民族、多地区、多城市、多层次人口构成的土地,它是一片人口迁移、流动、
交往、融合的土地,它是一片兼容并蓄、包容大度的土地,它是一片具有容纳天下优秀文明、
从不排外的开明土地,它是一片多元文化交汇、成为富有时尚创新的土地。
就在这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德、董必武、王震、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先后亲
临这片神奇的土地。王震将军作为新中国农垦事业的奠基人,把南泥湾精神植根于这片神奇的
土地,使其延伸和发展成北大荒精神。
就在这个时期,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称颂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养育出“艰苦奋斗,勇
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
就在这个时期,全国著名作家、诗人、画家、板画家、戏剧家、编辑、记者、摄影家、导
演、演员等文化艺术人才,源源不断来到这片神奇的土地。火热的斗争生活,使他们创作出反
映转业官兵开发北大荒的艰苦创业的感人故事,他们的称颂超过了古今中外拥兵屯垦事例的一
切最动人的传说。
就在这个时期,政法军事工作也随之得到加强。1958年成立合江农垦局和牡丹江农垦局,
后合并为东北农垦总局,隶属于中央农垦部直接领导,农场内设公安分局和巡回法庭。为适应
兵役制的需要,各农场都设立武装部,主管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这个时期,社会秩序安定,
职工安居乐业,可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1968—1976年,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兵团、师、
团分别设立保卫处、科、股和军事法庭。
1976年兵团撤销至1980年,政法工作由地方管理时期。这一段时期,垦区政法工作处于被
动局面。1978年4月,国务院组织21 个部委就黑龙江垦区政法体制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充分论
证,提出在黑龙江垦区设立政法体制的意见。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意见,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政发[1980]76号文件批准,垦区于1980年3月3日成立农垦公安局;黑龙江省第五届人大第
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垦区于1982年9 月先后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黑龙江省
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同年9 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办、黑龙江省编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国营农场
系统筹建司法机关及核定编制的通知》,垦区成立司法行政部门。至此,黑龙江垦区政法体制
正式确立,并一直延续,逐步形成比较稳定和有效的体制。
总局设垦区公安局,行使地市级公安机关职权;下辖9个农垦公安局、6个直属派出所、113
个公安分局(设在农场)。国家下达公安专项编制4 142人,黑龙江省编委下达编制减为3 493
人,总局核准使用现行编制3 310 人。经公安部、人事部批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正式纳
入国家行政序列。
垦区检察分院为黑龙江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农垦区检察分院下辖9 个基层检察院、53个
派驻农场检察室,总编制494人。
垦区设立中级法院,在分局设立8个基层法院,派出59个人民法庭、41 个办案组。农垦审
判机关总编制806人。
垦区在总局、分局设立司法局,分别行使地市和县级司法职能;104 个农场设立司法科。
现有司法行政编制273人。还设有公证处9个,执业公证员22人;律师事务所12个,执业律师59
人。
这个时期,由于有了这支政法军事队伍,承担起垦区范围内840 公里国境线和38个边境线
上农场的屯垦戍边任务。同时,还为建设繁荣安定的东北边疆发挥着特殊的作用。黑龙江垦区
具有规模大、产业多、分布广的特点,垦区政法机关承担了保卫商品粮基地建设和维护垦区社
会稳定的特殊任务。
第四个历史时期1992—2006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
1992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14次代表大会,确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运
行过程中,社会各种矛盾凸显,重大盗窃、强奸、杀人、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刑事
案件逐日上升,社会治安问题更为突出。这个时期,按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严打”
整治斗争。
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 896 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万余起,打掉带有黑社会性质
的恶势力团伙7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万余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5 亿余元;立各
类经济案件670起,破563起,为垦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3 亿元;破获处罚
各类毒品案件468起,抓获贩吸毒人员1 393人,铲除毒品原植物46万株,缴获鸦片10 684克;
破获反革命挂钩案件5起,抓获偷渡国境人员14人,打掉取缔“新约教会”等邪教组织人员198
人,破获“法轮功”案件179起,查缴各类反动宣传品10万余份;收缴非法枪支7 000余支。
垦区检察机关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3 017件,立案 1 597件1 787人,其中大要案442
件558人,累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 652 万余元,间接损失2.87亿元;受理渎职侵权案878件,
立案310件;受理审查批捕案件 11 867件 14 447 人,批捕 10 776件12 595 人,不批捕686
件890人,追漏捕5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13 575件 18 429人,其中起诉11 105件 14 775人,
不起诉934件 1 087人;民行检察部门受案634件,立案469件,提请抗诉127件,提出抗诉79件,
息诉174件,终止审查108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 321 件,立案查处1 972
件,复查申诉案件902件。
农垦两级法院审理各类案件165 805件,其中刑事案件13 373件,民事案件110 355件,民
商事案件11 842件,行政案件389件,执行和审监案件27 869件,其他案件1 777件。
垦区司法行政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介入垦区领导决策、
企业经营活动、职工群众生活、社会各方面需求,把法律大服务触角延伸到垦区改革开放、经
济建设和职工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到领导最关心的地方,社会最需要的时
候,群众最满意的程度。
各级政法委、综治办、610 办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
中,形成具有农垦特色的“四三三四”长效防控机制的经验。
2004年,总局党委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制定《创建“平安垦区”的实施方案》,印
发垦区各基层单位。牡丹江分局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刘福生、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福东,
北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季世春、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长军,九三分局党委副书记兼
政法委书记常绍锋等领导按总局的创建方案,大力推进,带领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跟踪
问效,因而成为垦区获省创建“平安龙江”首批达标单位。
1968—1976年,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代。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及备战任务的需要,毛主席作
出“6·18”批示,1968年, 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黑龙江垦区成立,将东北农垦总
局所属农场和省农垦厅所属部分农场合编成6个师,65 个团,担负着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发
展生产、屯垦戍边的任务。
兵团撤销后,为了加强垦区的民兵工作,强化“三结合”武装力量在边境地区的防御体系,
1978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 在总局及所属管理局成立现役人民武装部,实行双重领
导体制。人武部是总局和各管理局党委的军事部门,隶属上级军事机关领导,负责垦区民兵组
织建设、军事训练、装备管理、战场建设、战备工作、战时兵员动员和扩建部队等项工作。垦
区担负了省军区和所在地战备领导小组赋予的应急作战任务,组建应急作战民兵部队、分队,
共组建4个武装基干民兵团、43个武装基干民兵营、3个武装基干民兵连、12个武装基干民兵排,
动员民兵3万多人,调整配备武器1.8万件。从此,垦区的民兵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在民兵军事训练方面,各级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要求,垦区全部实现了规范化、
基地化训练,省军区和沈阳军区分别在宝泉岭管理局召开了“全省民兵规范化训练现场会”和
“民兵预备役边防工作会议”,总局军事部和宝泉岭管理局人武部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在正规化建设方面,垦区两级军事部门贯彻三大条令,有力地促进了正规化建设。牡丹江、
红兴隆、九三、宝泉岭、建三江等管理局人武部先后被省军区和总局人武部评为正规化建设先
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