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牡丹江分局政法委
第五节 牡丹江分局政法委
1982年10月,根据省委、总局党委文件精神,管局成立组建领导小组,开始组建管局党委
政法办、法院、检察院、法律顾问处。负责人为管理局党委书记赵乾尊,副局长陈铁军,任命
于大同为政法办副主任,工作人员王宗玉。
1983年2月,新任人员到省政法干校学习培训到5月份结束。回来后到密山政法各部门实习。
当年8月1日,全国开始“严打”,管理局各政法部门开始办案,政法管辖权由当地县市正式移
交给管理局。
1984年春,省政法工作会议传达中央文件,县以上党委成立政法委员会。决定赵亚超任牡
丹江管理局政法委书记。
1984年3月,于大同同志调检察院任检察长。1984年3月,赵亚超同志调入政法委,任专职
政法委书记。
1986年4月, 赵亚超同志退二线到牡丹江市筹建干休所,政法委工作由检察长于大同同志
主持至1988年3月,政法委撤销。工作人员邸恩玉、王宗玉。
1988年春,根据中央文件,撤销政法委成立政法领导小组,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为杨
喻晓、何秉仙等。于大同同志回检察院工作。
1989年12月,成立管理局综治办。
1990年5月,陈钰同志任政法办公室主任。
1990年撤销政法领导小组,设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皆设办公室。管理
局副局长王直敏同志兼任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
1990年末,政法委书记由何秉仙副局长兼任。副书记陈钰、于大同、李万凤、王殿鳌。均
为兼职。陈钰同志主持常务。
1991年6月,武传忠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
1991年9月,王直敏同志调入八一农大工作,管理局“两委”领导由副局长何秉仙同志兼
任。
1992年1月10日, 管理局调整两委,政法委书记何秉仙,副书记陈钰、于大同、李万凤、
王殿鳌。综治委主任何秉仙,副主任:于大同、李万凤、张长平、武传忠。
1992年11月,于大同任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1993年11月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刘福生同志兼任政法委书记。
1994年1月,武传忠任政法办主任,综治办主任。工作人员晁征荒、韩宏滨、孙文彬。
1994年12月,何秉仙退二线,刘福生接任政法委书记。
1996年3月,于大同同志退休,武传忠同志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1999年7月24日,分局成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615办公室)。办
公室主任由武传忠兼任。
1999年8月1日,根据上级精神,615办公室隶属分局党委宣传部,伊兴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高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3月,武传忠同志退休,高福东同志任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01年3月,分局正式成立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简称610办),属常设机构,编制
三人,隶属政法委,张学周同志任主任。
2004年11月,分局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分局党委书记姜夏书记、局长丁元林任
主任。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综治办主任高福东,副主任孙文彬。工作人员舒迎春、
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