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严打”整治
第二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节 “严打”整治
1986年4月至1987年8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垦区范围组织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第三战役。这个战役共打三仗,每仗4个月时间。为打好这个战役,总局党委于1986年5月召开
全垦区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第三战役打击的主要对象是:中央规定的七个方面的犯罪分子和全
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犯罪活动的新特点提出的五个方面的对象,特别注意打击那些滋扰社会秩
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主要是盗窃、流氓、强奸、抢劫等犯罪分子以及
流窜犯、赌头赌棍、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打击的重点地区是垦区两直单位和
治安秩序差的地方。
第一仗,总局党委要求抓好十件事:一是重点打击盗窃犯罪,同时打击流窜犯和流氓滋扰
活动,取缔社会丑恶现象;二是专门工作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狠狠打击盗窃犯罪活动;三是把
追捕流窜犯和反盗窃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四是在开展反盗窃斗争的同时,搞好查禁、取缔、制
止社会丑恶现象,打击流氓滋扰活动; 五是把专项打击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六是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有效开展“严打”斗争; 七是抓好防范、改造、建设工作;八是严格依法办事,
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九是保持打击声威,狠刹犯罪气焰;十是加强组织领导。自
5 月份开始,各管理局统一部署,精心指挥,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强
大力量,取得很大成效。第三战役第一仗全垦区共收捕人犯274名,破获刑事案件107起,打掉
犯罪团伙28个,捕获团伙成员96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1万元。
根据中央提出的1986年实现社会治安稳定好转的任务和要求,总局党委确定第三战役第二
仗要遏制住刑事大案特别是严重暴力和恶性案件上升的势头,控制和减少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的
发生,坚决把严重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有效地制止和取缔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卖淫
奸宿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案率高的单位一定要把发案率降下来,治安秩序不好的地
方要有明显改变,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根据总局党委的部署,各管理局开展规模不等的统
一行动,共收捕人犯204名,一些多发案件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刑事综合发案有
所下降。
“严打”斗争第三战役第三仗是从1986年12 月开始,到1987年3月结束。这一仗打击的重
点是重大盗窃、强奸、杀人、严重暴力性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重点解决垦区刑事案件上升的
问题。经过各级党委和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第三仗取得了预期成效,解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
题,有力地打击了盗窃、流氓和流窜犯罪分子,制止和取缔卖淫、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垦
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社会秩序明显好转。至此,为期3 年的严厉打击严重
刑事犯罪活动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