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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创优活动

第三节 创优活动




   一、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

  1994年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政法战线发出“学东莱、打基础”的号召。三年来,总局党委
政法委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1995年为全面启动,打牢基础
阶段;1996年为重点提高,进档达标阶段;1997年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阶段。垦区各级政法
部门普遍召开动员大会,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东莱派出所的经验,开展灵活多样的思想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弘扬东莱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教育、激
励”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总局党委政法委坚持每年都分别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基层
开展督导检查,解决活动中遇到问题。
  总局党委政法委为推动“学东莱、打基础”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年召开一次垦区“学东莱、
打基础”经验交流暨表彰奖励大会, 对新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
彰奖励,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群体。三年中,全垦区涌现出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108 个,先进个
人115 名。使垦区的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明显增强,政法队伍素质有很大提高,政
法部门的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全面落实。政法机关自身的改革加快,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
极性。尤其是政法机关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两项活动”的
开展,使政法队伍建设和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

  1998年,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总局党委政法委在全垦区政法战线深入开展为期三年
的“学东莱, 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 结合垦区政法系统的实际,制定
《垦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具体实施方案》。
各级政法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尺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
题,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全面系统的学习
理解“东莱”精神的基本实质,组织干警对照“东莱”精神找差距,查摆自己在思想、工作和
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使广大干警增强“学创”意识。总局、分局两级党委列
入重要工作日程,两级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总局、分局政法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党委宣传
部、党委办公室,各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总局、分局主管政法工作领导抓总,政法
委和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协助抓。
同时,建立领导“学创”责任制,总局、分局政法各部门实行领导“包创”责任制,做到目标
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包创”领导经常深入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坚持季度小检查、
半年大检查、年终组织评比的工作制度。每年总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到垦区9个分局进行检
查和调研。各分局也都由政法委副书记带队,深入到农牧场对“学创”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使
垦区政法系统“学创”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农垦中级法院通过加大“四个力度”, 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搞好“学创”活动的落脚点。
总局司法局把“学创”活动作为垦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融于法律服务之中。红
兴隆分局把“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六项服务,整顿八种歪风,达到十个满意”作为“学创”活
动的具体内容。齐齐哈尔分局公安机关开展“六反”活动,使干警的自身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
进一步加强。建三江分局采取“学、练、创、塑”措施。牡丹江分局采取送一把交椅,让“学
创”活动有相应位置;拨一笔专款,让“学创”活动有经费保障;定一些规章,让“学创”活
动有章可循;给一些荣誉,让“学创”活动有动力激情,为“学创”活动拨资金7万元。
  垦区两级法院先后集中开展以解决违法办案问题为重点的教育整顿和“一教育三整顿”两
项活动。“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围绕责任抓查处,围绕查处
搞整改,围绕整改建制度”。共查摆案件6 012件,其中重点查摆案件499件,发现问题案件180
件,其中违法办案13件,属质量问题案件167 件。共有79名有关责任人员被责任追究,其中给
予降职处分的1人,记过并停止审判权6个月的3人,警告处分的5人,系统通报批评并扣发1~6
个月目标管理奖的27人,给予批评教育的43人。广大干警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极大的震动,思
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进一步的提高。垦区检察院召开63次座谈会,向社会发出160 份征求意见
函,还与人大代表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35名人大代表召开6 次座谈会,接受群
众监督。三年来,垦区检察机关共召开座谈会81次,参加座谈的人数达4 800 多人,向社会发
出征求意见书5 000余份,恳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从而有效地教育了干警老老实实办事,
清清白白做人。
  建三江分局开展“献爱心、利民、爱民”活动,政法机关共捐款30 711元,其中为烈士子
女及失学儿童捐款13 001元,为农场遭雹灾捐款7 710元。绥化分局政法各部门通过司法建议,
参与依法清欠、查办大要案等方式为分局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避免损失400余万元。哈尔
滨分局共与71个基层事业单位开展了警民共建活动,并提供法律服务230次。
  垦区司法系统调处民间纠纷9 523件,调解成功9 227 件,成功率达 96.9%。有1人被司法
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作为省唯一代表参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并第一个代表全国
800万人民调解员在大会发言,受到中央领导接见。
  三年来,垦区受到省级表彰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19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18
名,人民满意的政法领导干部标兵8 名;总局表彰的“学创”活动先进单位279 个,“学创”
活动先进个人1 15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