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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治安组织

第三节 治安组织




  在落实治安防范工作中,垦区各级公安机关注意发挥群众性治安组织的重要作用,并把它
作为治安防范的重要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群众性治安组织建设。
  1990年,农垦公安局在北安管局赵光农场召开了“预防工作会议”,把加强新形势下基层
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认真交流了经验,对深化垦区治保会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公安分局、派出所每年对基层治保会进行一次整顿,会同有关部门、基层领导,在
组织形式、工作制度、经济待遇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尝试,使治保会工作实行“三落实一挂钩”,
即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治保工作成绩与单位领导的经济利益挂钩,实现责、权、
利的统一。
  2000年,垦区共有基层治保会3 296个,经过考核,发挥作用好的2 190个,发挥作用一般
的1 015个,不起作用的91个;治保会成员总数为12 331人,退休1 750人。
  2001年,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形成情报信息网络:新建治安耳目2 424人,新建信息员2 298
人、提供情报信息963件。安全防范:新装防盗门 4 600 个;新装单元电子门233 个;新建安
全社区238个;防范措施:清查单位 4 247 处,发现火灾隐患 4 647处,整改 3 894处,发现
防范问题 2 875处,整改 2 501处。打击犯罪:提供案件线索193件;破获案件268件;处理人
犯539人,其中捕67人、教13人、治安处罚459人;团伙15个,63人;打击犯罪中,重点人口犯
罪案件23起18人,流动人口犯罪228起258人。
  2002年, 按照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保安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
尤其是省公安厅保安服务工作鹤岗现场会后,垦区公安局与总局办公室制订了《黑龙江省垦区
保安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宝泉岭农垦分局江滨农场和绥化农垦分
局的绥棱农场作为垦区保安服务工作的试点单位,经过试点工作,年内初见成效。
  同年7 月,在江滨农场召开的保安服务工作现场会上,垦区公安局提出了要力争“一年抓
典型,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垦区保安服务工作目标。全垦区已有3 个农垦分局的30余
个农牧场开展了专职保安队伍建设,全垦区已有保安队19个,专职保安员近500 人。保安员直
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逃犯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