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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出入境管理

第四节 出入境管理




   一、机构沿革

  垦区公安系统组建初,出入境管理工作一直由地方公安机关管理,1999年12月2日,根据
省公安厅黑公境[1999]6号文件《赋予垦区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权限的批复》
的要求,垦区公安局和各农垦公安局成立了相应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垦区公安局于1999年12月7日组建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编制3人。各农垦公安局相继
分别组建出入境管理科。
  2000年7月,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改为出入境管理处(科级),编制3人。经省公安厅
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2001年8 月8 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垦区公安局启用
(2390)号印鉴的通知》(黑公明发[2001]1203号)文件,赋予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启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第(2390)号印鉴权限,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正式开展工
作。

   二、工作概况

  2001年8月8日开展工作以来,在外国人管理工作中,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共计接待了
29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来垦区投资、经商、贸易洽谈及因私人事物入境的外国人213人次,
办理各种签证申请78 人次、外国儿童寄养申请39 人次办理了登记。境外人员投宿住宿登记率
达到97%以上。为8个国家大使馆、北京、广州、上海、大连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协查通
报84人次,办理因私护照9946本,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探视考察、商务、旅游、定居等人
员通行证740本。受理外国人签证延期109人,及其他领养、寄养30余人次。
  2002—2005年共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外国人8人,依法遣送8人。
  2001年8月8日至2005年12月,受理审批公民因私申请护照10 244人次,受理审批往来港澳
台通行证1 759人次,受理赴港定居申请39人次。
  在协查工作中,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准确的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省外提供协查情况
信息235人次。
  2002年根据4月17日“全省反偷渡联合行动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北方行动方案”的统一
部署和要求,200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垦区范围组织开展了代号为“北方行动”的“反偷
渡联合行动”。行动中全垦区共摸清掌握朝鲜族人员实有3 428人、现有人员3 061人、(其中
现有人口中曾经有出国打工经历的6人;外出人员中居住在国内的525人、去国外打工的148人。)
物建耳目189 人。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共设置卡点342 处、清查酒店、 浴池2 642 处、重点人
口2 020人、重点户669户、出租房屋和边境生产作业点4 468个、娱乐场所2 300处,盘查可疑
人员2 234人次、车辆4 306台次,查获偷渡案1起,抓获朝鲜非法入境人员2 人,已遣返回国。
  为巩固反偷渡“北方行动”战果,同年9月25日至10月25 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朝鲜人
非法越境人员为重点的境外人员清理整治战役,共清查3名朝鲜非法越境人员。
  2003年6月垦区开展了首次侨民人口普查工作,同时开展为总局机关各部门及友邻市县,
垦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资料、信息等项服务。
  按照省公安厅《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暨反偷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2003
年10月20日至2004年2月10日, 在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暨反偷渡
专项行动。
  2003年10月28日,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号文件及《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
施办法》(黑公通[2003]140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
国(境)管理审批办法》及登记报备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12月4日,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国(境)人员通报
备案制度规定》 的规定,结合垦区实际, 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国
(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规定实施细则》,并制定了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2005年4月1日,根据公安部开展违法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专项清理的统一行动,按照省厅
召开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垦区公安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这次专项整治
工作,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违法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问题的严重性和
危害性,分管出入境工作总局副局长陆德林亲自召开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要求出入境管
理处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受理审批制度,认真清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查
到底,决不姑息。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查处内部人员参与违法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两起,分别是我局莲江口
派出所、柳河农场公安分局,对违规受理人员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
  2005年11月,按照公安部六局部署,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要求,垦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纪
念出入境管理“两法”颁布2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宣传,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开设宣传站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摆设露天陈列板,悬挂宣传条幅,
进行集中宣传,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进行宣传报道,成效显著,实现了宣传“两法”的预期目的。

   三、队伍建设

  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经过几年不间断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经过“三项教育”,
“端正执法思想”创人民满意活动以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
动,使全体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有了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垦区公安战线上的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
  狠抓队伍管理和业务规范,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了出入境管理人员的业
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外管民警、外管联络员和涉外单位外管员建设及培训工作,增强管理工
作主动性,提高掌握境外人员入境信息及动态分析能力,避免失控漏控现象,全面提高了各级
公安机关的管控能力。
  近几年,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
荣获省公安厅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2人,2002年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被农垦总局政法委授
予基层服务满意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胡波等同志被授予“优秀公安民警”称号。受农垦总局政
法委及垦区公安局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3人,2人荣立三等功。

   四、审批工作

  中管:
  2001年受理审批因私出国护照申请560份,港澳通行证证108份,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9份。
  2002年受理审批因私出国护照申请1 300份,港澳通行证193份,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23份。
  2003年受理审批因私护照申请2 564份、港澳通行证489份,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29份。
  2004年受理审批因私出国护照2 265份、港澳通行证449份,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9份。
  2005年受理审批因私出国护照申请3 257份,港澳通行证607份,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2份。
  审核工作:外管
  2001年受理审核外国人登记延期申请12份,外籍儿童寄养申请3份,查处遣返“非法”入
境朝鲜人1人。
  2002年受理审核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18份,外籍儿童寄养11份,查处外国人非法居留3人。
  2004年受理审核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23份,外籍儿童寄养申请9份,查处外国人“非法”
务工19人,“非法”居留7人。
  2005年受理审核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39份,外籍儿童寄养5份,查处遣返“非法”入境朝
鲜人2人,查处非法居留外国人1人。
  协查工作:
  2001年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外)提供协查情况信息19人。
  2002年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外)提供协查情况信息33人。
  2003年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外)提供协查情况信息59人。
  2004年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外)提供协查情况信息71人。
  2005年为我国驻外使(领)馆及省内(外)提供协查情况信息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