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人事工作
第二节 政治人事工作
1980年,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公安处正式组建,同时设立政工科,负责垦区公安的队伍建设、
人事训练和宣传思想工作。因为政工科属科级单位,且人员少,所以这三项工作就没有设立相
对应的专门机构,只是人员分工有所侧重。
1989年,农场总局公安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政工科随之更名为政治处,为科级
单位。
1989年,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后,但随着农垦公安局职能的增加,队伍建设、人事管理、
教育训练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相应有所增加。
1987年和1993年,以政治处为主,先后会同农场总局人事局完成了3000余人转干的集中培
训、资格审查、审核呈报等工作。
1995年,以政治处为主要责任部门,在公安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始协调运作农垦公安“转
制”(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经过大量的协调工作,公安部同意农垦公
安机关作为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试点,先行实施改革。1995年12月19日,农
垦公安机关正式评授警衔,授衔正式民警2 700余人。
1998年6月,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以黑编[1998]152号文件批准农垦公安机关正式纳入地
方行政公安序列,实行省公安厅领导下的三级管理体制。
1998年6月,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政治处同时更名为政治部,
为副处级单位,下设队伍建设科、人事训练科和宣传科。
1995年,黑龙江省农垦公安作为全国企业公安机构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先行授衔,首次授衔
人员共2 973人。
1998年,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发文(黑编[1998]152 号),垦区公安机构正式列入地方
行政公安建制,实行省公安厅领导下的垦区公安局、农垦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的三级
管理体制。
1999年10月,垦区公安民警依国家公务员考录程序,经考试、考核被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
员,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
2000年8 月垦区公安局机关参加总局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公安局机关和交
警支队共设85 个职位,参加竞聘人员101人,通过竞聘上岗有效地调动了机关民警的工作积极
性和主动性。
2000年6月至2000年9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在编在职民警需参加公安民警基
本素质考试(双学双考),垦区公安局及各农垦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领导职务考试。垦区
公安系统共3 140人参加了民警“双学双考”考试,有68 人参加了领导职务资格考试,并全部
通过了考试、考核。
2001年11月为建三江农垦公安局28人解决转制遗留问题,并纳入行政编内,并为除建三江
以外八个农垦公安局87名民警解决补录公务员问题。
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按照公安部部署“50岁以下公安民警需参加计算机技能业务培训”,
垦区公安局在宝泉岭、北安两个培训基地举办了六期计算机技能培训班,共培训民警24 00 余
人,并于2003年7月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
2002年6月垦区公安系统2 400名公安民警的工资,实行工资卡发放。
2002年7月,根据省公安厅要求,为垦区公安机关3 200余名在编民警办理了公安民警培训
手册,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实现规范化。
2002年7 月理顺垦区公安机关各部门的职能称谓,基本实现队建制,共设六个支队,52个
大队和9个政治处,治安、经侦、禁毒、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处(科)更名为支队。
2003年9至2003年11 月垦区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在哈尔滨市省委党校,举办了三期
“端正执法思想”培训班,来自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农垦公安局所队科的领导、农场公
安分局的班子成员共500 人参加了培训,学习班聘请了省委党校和省警官学院资深教学专家授
课,500名学员通过了测试和结业考试。
2003年9月,按照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的部署,垦区公安机关招录民警实行省级统一招考,
设35个职位,报名参考人数达170余人。
2002年9月至2002年12月,从组织部接收公安局、交警支队人事档案,历时三个月,清理
人事档案114本,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管理要求。
警衔的晋升和评授是政治部经常性工作,2001—2003年共晋升警督800余人,晋升警司1 800
余人,警司晋升警督900余人。首次授衔90余人。
2004年5 月省厅政治部对红兴隆电厂、九三哈拉海农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全面考察、论
证基础上,批准新增设了两个公安派出所。
按照组织部的要求,于2004年8月至11 月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公安局机关、交警支队民警的
档案进行清理,共补各类表格千余份,使局机关及交警支队的档案达到了组织部门要求,同时
完善了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
2004年8月完成了垦区公安机关3 200余人的计算机证书验印工作;
全年完成了垦区公安机关500余人的警衔调整工作,完成了农垦公安局中的5名局长、政委
选升三级警监工作。
2004年9月,完成了垦区公安机关16名拟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工作,申报了2名高级工
程师职称,并通过了省厅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按公安部关于“大练兵”活动部署,2004年4月举办了一期垦区公安机关“大练兵”教官
培训班,为各基层分局、派出所培训了一至二名教官,并刻发了光盘、录像资料等,推动了垦
区“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
依据“大练兵”活动的要求,2004年9月对各农垦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进行单位考核,
对民警进行单兵考核,八个农垦公安局2 500余名民警接受了考核。
2005年4月,政治部会同纪检、督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2003年招录的17名人民警察进
行试用期满考核,通过考核16人,考核结果称职并评授了警衔,1人因违纪,考核结果不称职,
给予辞退。
2005年,全年完成了垦区公安机关300余名民警警衔晋升、审核、申报工作,完成了军转
干部和新录用人民警察警衔首次评授申报工作。
2005年,完成了对垦区公安机关3 164名民警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了工资的审批程序,
将在编在职民警的工资管理列入人事局工资管理系统,实现了民警的实名制管理。
按照省厅要求,2005年完成了对全垦区公安机关10余名高级技术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并对70名拟晋升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省厅。
2005年共有51人通过了公安大学专科毕业考试,有89人通过了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答
辩,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类专科、本科毕业生180余人。